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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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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就应该事权财权一起放

□肖 华

  近日,国务院第九督查组在湖北发现,由于事权和财权不匹配、放权不放钱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出现了简政放权给地方“松了绑”、专款专用对发展“留着绊”的现象(7月16日《人民日报》)。

  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一些权力事项越来越多地放到下面,不但方便了办事的群众,不用再跑很多路到上面审批,还提高了办事效率,让下面有了更多的“自由”,不用再看上面的脸色。这本来是好事,但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上级部门放的只是“事权”,相应的财权却没有放下去。比如督查组在湖北发现,有的地方把农村环境整治的事项放下去,对应的资金却还是用老办法来管理,而这些专项资金,有的村子只能分到两三万元,仅够支付两名保洁员的工资,根本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上面千根针,下面一条线。很多时候,上面的资金是不少,但由于要“撒”的地方太多,具体到某一个地方就很少了,如果不集中使用,这个地方一点,那个地方一点,就难以办成事。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已出台政策,要求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推进统筹使用,避免“碎片化”,把“零钱”化“整钱”,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提高其使用效率。这要求上级部门在把一些事项放下去的同时,把钱也要放下去,让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钱集中起来办成事情。

  但一些地方事权是放下去了,财权并没有放下去。里面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有的地方愿意把事权放下去,因为要做的事情少了,责任也减轻了,但放下财权又不愿意,因为财权放下去,权力就小了,也没有什么利益可获取了。事实上,近些年来,很多地方存在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情况。一些地方越到基层,要承担的事权越多,财权却越少,什么资金都在上面,做事时常常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

  制度没有跟上也是原因之一。一些事权是放下去了,但是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仍未作出相应修订,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只能按原来的老办法来管理。作为上级部门,虽然想把财权放下去,但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不允许。所以一些地方出现了简政放权给地方“松了绑”,专款专用对发展“留着绊”的现象。

  简政放权是综合性的改革,如果一些部门只是把事权放下去,财权却不松手,最后结果就是基层要承担的事情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事权和财权的“剪刀差”更大,这样的改革不仅不是进步,反而可能成为倒退。因此,各地应加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一条:既然要放权,就应该把能放的财权和事权同步放下去,不能人为造成“短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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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