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据悉,“双随机”抽查是指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管企业按确定的比例或数量随机抽查,行政管理部门选派检查人员也是随机产生的,例如通过“摇号”来确定监管企业和检查人员(7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 简政放权被誉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两年多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数百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备受赞赏。但是,能不能打通中梗阻,能不能在最后一公里“摆渡”,直接决定着简政放权的成效,乃至成败。在这关口,“双随机”检查机制的出现并扮演重要角色,就颇值得期待。 “双随机”检查机制,即抽查人员是随机的,被抽查企业也是随机的,不确定性正是它的最大特点。越不确定,越能使抽查名副其实,抽查效果也就越真实可信。在公众的个体经验中,有些抽查就像是走过场,或是一场事先通过气的“彩排”,何时抽查、抽查谁、如何抽查,彼此掌握,心照不宣,查的人煞有介事,被查的神定气闲,配合默契,双簧表演完毕,皆大欢喜。这种抽查欺上瞒下,除了劳民伤财,招致民怨,于实际工作有百弊而无一利。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双随机”检查机制,就能有效规避既往弊端。谁抽查、抽查谁,其产生方式是摇号,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谁被抽中承担检查重任;不到谜底揭开的那一天,哪家企业也不知道自己是否“中奖”将被抽查。抽查者和被抽查对象被“蒙在鼓里”,可切断他们之间互相勾肩搭背的可能,减少他们互相提前运作的机会。 由于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抽查对象,相关企业日常管理与经营就会始终绷紧神经,不敢造次或松懈,否则,万一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掉了下来,岂不是手忙脚乱,功亏一篑?由于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抽查人员,相关监管者也不能提前通风报信,也无法与企业快速建立不正当的勾连,自然也就减少乃至没有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在我看来,“双随机”检查机制的现实价值还不止于此。众所周知,有些监管者习惯于权力变现,吃拿卡要,样样在行,抽查任性,胡乱出牌,企业痛苦不堪,却敢怒不敢言。有了“双随机”检查机制,就意味着不是哪个监管者都有资格抽查,更不是想什么时候抽查就什么时候抽查,想怎么抽查就怎么抽查,这对实现“阳光”、文明执法有直接意义,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有深远意义。 当然,制度再好,能不能发挥效果或能发挥多大效果,取决于其能否贴地而行,也取决于能否配套严格的惩戒措施。比如,如果有的抽查人员继续与企业暗通款曲,就必须受到严惩;如果企业被抽查出了问题,就必须依法依规处置。不搞网开一面,不搞下不为例,也不准讨价还价,好制度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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