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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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贻害无穷“半截理”

□黄明朗

  近日,四川通江县下发通知,规定城乡居民只允许操办婚嫁、丧事和寿宴三类酒席,而寿酒只有70岁以上老人才可操办,引发热议(8月6日新华社电)。

  笔者当兵时有位老首长,文化不高,但正义感强,是非分明,常把那些听起来有理,大伙儿背地里并不认可的说法称作“半截理”。开始不太理解,日子长了,发现“半截理”的说法内涵丰富,今天仍不时见到。

  遏制滥办酒席风,有其必要性。然而,正如网友、专家质疑,规定70岁才能办寿,如果老人没活到70岁,岂不就无法做寿?庆贺乔迁、满月、开业等喜事,群众基础广泛,为何要排除在外?依法治国要求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通江县干预百姓生活,超越职权、于法无据,实为伪理。

  郑州水价听证会阻拦记者参会,听证代表全部同意水价上调,引来质疑,官方却称“涨价是政府的一项工作职能”。组织价格听证是政府职能,涨价与否该由听证结果说了算,说“涨价是政府职能”,纯属歪理。

  有媒体披露市场上出售走私“僵尸肉”,有记者质疑这是“假新闻”,双方数度交锋仍无结果。后来国家食药监局网站称,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此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伪理、歪理、各说各理,都是“半截理”。有人爱讲“半截理”,不愿意一针见血,不是问题有多复杂高深,也不是脑子不够用,而是工于心计、患得患失的表现。因为自己或小团体有缺点、错误,甚至某些事见不得人,一旦讲明了、说透了、道全了,自己的利益就将受损,于是含糊其辞、断章取义、强词夺理……“半截理”的致命之处在于,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不能完整准确地贯彻政策和法规,本质上是没道理。用“半截理”施政,难以服众,往往行不通,甚至贻害无穷。

  禁绝“半截理”,除了加强学习,吃透政策法规,更重要的是要有追求真理的勇气,使自己的言行和施政方案符合时代潮流、群众愿望和法治精神。1977年中央工作会议,陈云同志率先提出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让邓小平重新工作,但会议简报组通不过,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同志登门劝他收回意见,被他断然拒绝。陈云的发言未能登上简报,但最终没能被压制,这就是历史的逻辑。

  一旦发现“半截理”,应该毫不留情,公开揭露,以正视听。有人曾约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写一篇防治腐败的文章,他在文中写道:“中国共产党经历长期的考验,已证明是不可战胜的。今后,唯一对我们有威胁的敌人,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来自内部———内部的腐败。”可杂志社在刊登时,把后一句话删掉了。钱正英非常生气地指出:删去的那句话恰恰是“这篇文章的灵魂”。

  对“半截理”和有违常识的惊人之论,作为读者、听(观)众,要保持高度警惕,防止盲从;作为媒体工作者,不能片面追求耸人听闻,而应以传播真知为己任,向报道对象负责,向受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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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