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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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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9月1日起在市区先行实施

  □本报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下月起,已办理完参保手续的60.3万参保人员,就要开始享受新的医保待遇了!跨入城乡一体的医保体系,医保待遇、跨年度结算等问题,依旧是市民最为关心的。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就这些问题向市民发布相应提醒解释。

  门诊待遇:基层就医报销较高

  据记者了解,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根据就诊的医院不同,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医疗费不设起付线,但设有封顶线。参保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的居民,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4000元,在封顶线以下,在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60%,不过,如果是到三级医院就医,医保基金承担的比例可就只有30%了。而参保成年居民B档的居民,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3000元,封顶线以下,前往社区医院就医由基金承担50%,在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20%。

  据记者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中的社区医院指基层医疗机构,即市区的6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务室,本校参保学生门诊就医的待遇结算标准也统一按社区医院享受。

  住院待遇:成年居民先签约再转诊,报销比例高

  如果病情较重需要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也是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住院的医疗费用,参保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的居民,封顶线为30万元,参保成年居民B档的居民则为20万元,超过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记者了解到。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三级医院、其他医院和社区医院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额度分别为1200元、600元和300元。

  要提醒大家的是,为鼓励参保人员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我市出台了签约转诊优惠政策,即成年居民已经办理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的,生病可以先到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基层医疗机构经诊断需要到上级医院住院的,将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如果转往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本次住院结算的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但办好转诊手续后,应在医保转诊登记后30天内办理住院,超过30天,转诊登记就失效了,且一次转诊登记对应一次住院结算有效。

  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有点“特殊”

  记者了解到,由于部分特殊病种,需要前往大医院门诊就医,制度设计中相对较低的大医院门诊待遇,会使部分市民产生较重的个人负担,因此,针对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等8大类门诊特殊病种,我市设计了特殊待遇,可享受远高于普通门诊的待遇。

  参保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及参保成年居民B档的居民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封顶线分别为25万元和15万元,封顶线以下,成年居民由基金承担70%,婴幼儿及各类学生,由基金承担80%。

  医疗费负担过重可享受大病补助

  除了上述基本医保待遇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还有大病保险补助待遇。参保人员符合政策范围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中,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部分一个医保年度内超过2万元,对超过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2万元至5万元部分补助5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补助55%,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补助60%。

  城乡居民医保的转外地就医、院外检查(治疗)、生育医疗费补助等其他医疗待遇,广大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也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或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站咨询,领取宣传资料。

  新闻延伸

  医保系统将暂停6个半小时

  因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实施和跨年度计算机系统处理需要,2015年8月31日22:30至9月1日凌晨5:00期间,市区的城乡居民医保和余姚、奉化、象山及宁海的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暂时停止服务,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系统恢复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除上述人员以外的职工医保、医疗统筹人员等参保人群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周琼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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