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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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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跪可以认可,不必拔高

  □钱夙伟

    8月28日,一段“邯郸两名交警与一老人相对而跪”的视频在网上疯传。据了解,事发原因为车辆驾驶人涉嫌酒驾被交警查获,驾驶人的母亲突然跪地求情,执法交警见状也立即跪下耐心向其解释酒驾危害(8月30日《京华时报》)。

  众多网友对交警的行为表示认可,为其人性化的执法态度“点赞”。当时围观群众并不知情,按现在不少人的“习惯思维”,老人的“悲情牌”有可能误导围观群众,从而激化事端,交警对跪可以有效预防这种误解。同时,当时老人的情绪比较激动,所处位置车来车往比较危险,交警跪在老人面前作解释工作也是为了保护老人安全。从这两点来看,交警确实值得称赞。

  但如交警所说,“没有想别的,就觉得穿这身制服要和老人平等对话。”如果以为对跪就可以显示一种平等,却显然是认识上的谬误。实际上,平等体现在执法者的依法执法,将自己的执法行为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既保障执法对象的权益,又对执法对象依法规制,这才是对执法对象的尊重,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尤其是,当时老人的下跪,有着不良的动机,也就是以此为违法行为求情。交警此时下跪,其实已经并不“对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这种掺杂了违法动机行为的迁就。

  国人眼中,下跪毕竟与人格的尊严联系在一起,无论是否自愿,都带有一种侮辱性。作为交警,是头顶国徽的执法者,职务行为并不代表个人,无论怎样的理由,下跪都不可取,也与执法的人性化无关。如果执法对象下跪,执法者也要以下跪来回应,显然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

  因此,即使交警对跪被“点赞”,也只能是一个孤例,不应被拔高,更不应成为今后随意“复制”的范本,否则,于法治社会,无疑是一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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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