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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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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慎渲染“中国第一高”

□马涤明

  位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117大厦已经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建成后的天津117大厦结构高度达596.5米,成为仅次于迪拜哈利法塔的世界结构第二高楼、中国在建结构第一高楼。而此前的中国第一高楼是上海中心大厦,其建筑主体为118层,总高为632米,结构高度为580米(9月9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各种“世界第一”“全球最大”的“标志性建筑”纷纷落户中国。既有已经建成的,如江西赣州的“和谐钟塔”,高113米,比英国大本钟塔楼高出8米,取而代之成为“世界最大钟塔楼”,同时也成为赣州市的新地标;也有正在建设的,如长沙的“天空城市”,据称设计高度838米,比迪拜塔还要高10米,有望成为“世界第一高”。在各地争相攀登“最高”“最大”的欲望刺激下,估计现有的纪录还会很快被超越。

  包括楼房在内,任何建筑的最大价值是使用价值,而不应该是“全国最高”“亚洲第一”以及“世界最大”等虚幻名头。如果实际需求确实需要建设得比较高,当然可以成为建高楼的理由,但如果只是为追求攀比效应,为了“第一”“最高”而刻意打造,建设者的虚荣庸俗就令人质疑;而且,超高建筑越来越多的话,不论是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还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都令人担忧。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早已否定了超高建筑的价值,比如电梯造成的高额电能消耗、保养维修的高成本、对城市的遮天蔽日效应,特别是消防隐患(超出消防车水枪可及的高度),等等,因而很多国家早就开始控制建筑高度。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发达国家进入“后高楼时代”后,我国“高楼时代”似乎刚刚兴起,建设超高层建筑、摩天大楼正成为一种“时髦”。

  如果确有必要,有些建筑建得高一些无可厚非,叫人担心的是,“第一”“最高”所带来的逐利冲动,建筑高度一旦成为目的,其意义和价值必然会偏离本来的内涵。事实上,总有一些地方官员为求政绩,好大喜功、追赶时尚,热衷形象工程,这就更有必要警惕“第一”和“最高”的泛滥。具体到天津117大厦,近600米的高度也许是必要的,但对于“中国第一高”的概念,还是不宜渲染得好,以避免刺激其他地方“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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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