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专项督查情况,并对中秋、国庆期间党员干部作风重申“12个严禁”(9月8日《宁波日报》)。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而中秋、国庆期间,是重要的时间节点。因为这样的节假日,各地各部门总不乏类似禁令出台,有人因此质疑:“12个严禁”并不是新东西,既然已经存在,有没有必要重申?还要被重申多少次?这引发了笔者对禁令与重申的一些思考。 重申,是因为管用。“12个严禁”出台之初,权力腐败和不正之风在许多方面已经“约定俗成”,潜规则盛行,尤其到了节庆之际,更呈蔓延之势。中央禁令既出,令出纪随,驰而不息,非常管用。几度严禁,效果显著。但作风建设的难度,就像一个人的秉性,需要不断纠正才能改过来。虽说禁令犹在,但仍不断有人撞在枪口上。为防止反弹,重申禁令就显得非常必要和管用。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禁令也就需要反复多次重申。必要的重申,才能更好地执行。而通过媒体重申,实际上是一次重新公布,广为告知,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重申,是为了预警。“红灯”亮在前头,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干部是一种警示,一种保护。《三国演义》第一回,介绍曹操出场,有一段颇显锋芒的文字。曹操初涉仕途,设五色棒十余条于衙之四门,有犯禁者,不避豪贵,皆责之。“12个严禁”就像曹操设置的五色棒:它是预先示禁的,是即刻执行的,是适用于任何人的。“五色棒”不是摆设,不搞下不为例,对顶风作案者是当头棒喝,对其他人是严肃提醒。“五色棒”很醒目,有心人当然不会视而不见。有“五色棒”在前面挺着,很多人就能止步于纪律的防线前,不至于违法犯罪。 重申,是为保持连续性。一个管用的禁令,一定要保持连续性。重申不是另起炉灶,而是让高压线持续通电。“12个严禁”,就是12个高压触点。我以为,管住“两节”,“12个严禁”足够了。过去严禁公款吃喝,相继发了不知多少文件,禁令无数,效果如何?禁令发得过多,问责乏力,必然导致禁令执行的边际效应递减,陷入以禁令重申禁令的怪圈。不仅吃喝之风没有管住,成了“扑不灭的火焰”,而且伤害了禁令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当然,随着情况的变化,禁令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最好仍然是“12个严禁”,使之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重申,是为弘扬“守纪精神”。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是惩治腐败的利剑。每一次重申,都在表明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态度和惩治的决心;每一次重申,都应该以最严标准、最硬措施、最强力量明察暗访,点名通报,就像舞台上的追光灯那样紧紧盯住各种腐败现象;每一次重申,都应划清公私界限,保护好公款,给纳税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每一次重申,都应严明纪律,使那些在节日向上司送礼变相跑官要官者丢官,风正气清实干者得到提拔重用。 “12个严禁”是针对“双节”的,但也是针对平时的,正如有的同志所说:“不仅仅是在‘流行病’发生的时候,平时就要好好洗脸。”自觉对照,好好洗脸,防微杜渐,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培育“守纪精神”,这才是禁令重申的核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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