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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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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讹人”归结为“没医保”太牵强

□易其洋

  9月8日晚,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一位倒地受伤的老人说,是骑车路过的一名女大学生把他撞倒的,女大学生却说自己去扶摔倒的老人,反遭老人讹诈,还找到了目击证人。目前,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已介入调查。

  在此当口,看到一家大报发表评论《有医保的老人还会“讹人”吗》,说“如果这次真是老人‘讹人’,类似事件一次又一次出现,有必要反思这背后的社会保障问题。当老人付不起医疗费时,会不会更容易‘铤而走险’去讹人?”如此设问,意在肯定———那些老人明明是自己摔倒的,之所以要“讹人”,是因为“没医保”。对此观点,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这起事件中,到底是不是老人“讹人”,就如评论所说,“还需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但作者由此联想到别的老人“讹人”事件,真是心也忒急了些。就算警方最终证实真是老人“讹人”,而且原因确实像作者所推测的,是老人没有医保,怕受伤后付不起医药费,也不能说明老人如果有医保,就不会“讹人”,更不能说明因为“没医保”,“讹人”是一种无奈之举,就应该被理解和原谅。

  确实,由于历史原因,直到今天,仍有许多老人没能享受医疗保障,一些老人收入又低,一旦出事,不光自己日子很难过,还可能拖累家人。对此,我们应该呼吁国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所有人能“病有所医”,让所有人能“老有所养”。但绝对不能说,老人因为没有医保或医保水平太低,明明是自己摔倒的,也要说是别人甚至帮扶自己的人撞倒的。道理很简单,任何人的贫穷或弱势,都不能成为冤枉或加害他人的理由,老人也一样。

  “没医保”跟“讹人”,不应该有必然联系。因为,“没医保”不是今天才有的事,而“讹人”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则自古皆然。不然,中国积贫积弱那么久,贫弱者的任何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都会变成“有社会原因的”“可以原谅的”。事实上,许多事件已经表明,对于一些所谓“弱者”无原则的理解和同情,甚至帮着寻找所谓的“客观原因”,不光会对另一些人造成伤害,还会蒙蔽问题的真相,“教会”更多人“少管闲事”“明哲保身”,让人心和社会日趋撕裂和冷漠。

  对于像“老人跌倒”之类的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应该由事实说了算、法律说了算,而不能由同情心说了算,更不应该帮着寻找牵强附会的“理由”。事实上,单凭几个老人“讹人”的事例,就得出老人这么做是因为“没医保”的结论,以偏概全不说,也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进一步讲,如果说“没医保”能够成为老人很容易“铤而走险”讹人且被同情和理解的理由的话,那么,就算有医保,一些老人摔倒受伤后,因为没人照顾,生活也可能陷入困境,是不是也可以做好“能讹人就讹人”的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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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