澥浦船鼓,民间俗称“船鼓”,是一种集打击(鼓)乐、船型道具舞、民歌小调三种艺术形式于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形式,属于原浙东渔业重镇澥浦一带民间舞蹈之一,起始于清嘉庆中后期(约1810年前后),距今约200多年历史。 据《四明志》记载,唐宋以来,澥浦就是浙东著名的渔、盐重镇。“澥浦”中的“澥”字是古越语,意思为水边和河流入海的地方,“澥”通“蟹”,合起来的意思可以理解为“靠近水边,有螃蟹的地方”。 古时澥浦一带原住渔民较少,南宋开始,从河南与福建等地陆续迁居过来从事渔业生产的人,聚居成族。每当亲人出海捕鱼(俗称“开洋”)前祭祀海神和谢海(俗称“谢洋”)庆贺满载而归时,河南籍的往往敲锣击鼓庆贺,福建籍的常常以竹木条扎成船型载歌载舞。 后来,二者逐渐融合,有了船型舞与锣鼓伴奏合一的船鼓队,活动范围也逐步扩展至民间庙会及各种喜庆场合。至清末和民国初,船鼓最为红火,常常受邀参加附近地区举办的民间文艺演出。 改革开放后,经文化部门的大力挖掘扶持,船鼓在保留原有精华的基础上,赋予了新颖的时代元素。根据船鼓的独特音律要求,在保留马灯调、紫竹调、看相调、孟姜女调4个曲子的基础上,增加大旗锣、川钹等打击乐器及船工号子,编写出以澥浦船鼓原始形式为底本的新型吹打器乐曲《渔老大》,使原本只能适合广场演出的船鼓更具舞台演出效果。将男演员的服饰改为以海蓝色为底色,饰以金色的渔网装饰,女演员改为以红色为主,头饰为金色帆的造型,与手持的金色宝塔互衬,强化了舞台视觉效果,增加了演出的喜庆氛围。将演员持在手里的宝塔变成鱼灯,鱼灯主色为红色,由金色布条包边,作为鱼鳞。鱼眼随着舞蹈演员的摆动随之眨动,更加栩栩如生。 “渔船”在“浪涛”里起伏航行,“鱼”“虾”在丰收的网兜内翻滚飞舞,海上捕鱼的场景被演绎得淋漓尽致,浙东沿海渔民古老的文艺表演形式以崭新的姿态重现青春。 (镇海区地方志办公室 孙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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