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国家的基石,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坚持把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两大根本任务来抓,大力加以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 中共宁波市委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今年7月专门召开全会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定》,为我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供了遵循。 为更好地发挥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若干问题研究,作为今年市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的重点课题。6月份以来,市政协领导率领4个课题组,深入到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总结我市社会治理的经验,探索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途径。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这些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的新路子,许多方面的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但我市社会治理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专项整治轰轰烈烈,但常态化管理方面有所欠缺;新形势催生了第三方调解,但第三方调解发展还不够快、专业性不够强、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保障还不够足;仲裁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同类城市仲裁工作相比、与仲裁国际化发展态势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社会救助社会化程度不高制约了我市社会救助的持续发展和提升拓展,等等。 各课题组围绕如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从构建常态化社会公共管理机制、发展第三方调解组织、加快推进民商事仲裁工作、提高社会化救助水平等4个方面形成了切入口子小、联系实际紧的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前瞻性、有见地、可操作的对策建议。它们分别是: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课题组提出的《关于构建常态化社会公共管理机制的建议》、农工党宁波市委会课题组提出的《关于发展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建议》、民进宁波市委会课题组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民商事仲裁工作的建议》和市政协社福和社保界别课题组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社会化水平的建议》。 9月28日,市政协召开十四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会上,郑曙光、胡锡浩、李旦伟、陈海英4位委员分别代表各自课题组发言,舒奋、赵建平、徐晓东3位委员作了即席发言,会场充满了热烈、坦诚的良好气氛。委员们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的分组讨论,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 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加强和创新我市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市委领导充分肯定了委员们的调研成果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市委和有关部门研究吸纳本次市政协常委会议协商讨论的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记者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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