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困难有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衡量一个地方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救助作为“困难有助”的最基本方式,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得到快速发展,同时也应该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困难群众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加以创新和完善。 我市已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维系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社会救助体系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最主要的是社会救助社会化程度不高。随着社会救助范围的扩大、标准的提高和困难群众需求的日趋多样,传统的社会救助模式已不能有效满足需求,政府救助资源和手段不足与困难群众需求日益增加的矛盾日趋突出,社会救助社会化程度不高已经制约了我市社会救助的持续发展和提升拓展。”市政协社福和社保界别认为,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多元化救助主体参与社会救助不足;单一化社会救助方式难以满足需求;社会化救助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社会救助监管机制严重缺失。 课题组提出了提高社会救助社会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救助主体多元化。制定出台宁波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若干配套政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要制定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慈善类社会组织。要进一步降低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支持社会力量设立各类社会救助公益基金,继续扶持各类慈善总会和慈善基金会的发展,执行《基金会管理条例》时,在鼓励民间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可进一步放宽限制。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依法落实国家规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在地方事权范围内,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制定奖励政策,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热情。加强地方立法,用法律规定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社会救助责任。 二要构建综合型社会救助模式,促进救助方式多样化。以满足救助对象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为目标,构建综合型社会救助模式,使社会救助从提供资金物质救助向提供资金物质救助和服务救助方向发展。构建“政府+基金会(基金)+社工+志愿者”四位一体的社会救助模式,按此模式,对一个具体的救助对象而言,应根据其困难状况和个性化的需求,为其量体定做一套综合救助套餐。这个救助套餐除了政府或基金会提供必需的资金物质救助外,还应有所选择地由职业社工组织志愿者提供以下能力提升、生活照料、社会融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救助服务。 三要搭建社会化救助对接平台,促进社会救助精准化。要搭建社会化救助服务平台、社会互助平台,积极开发具有特色品牌的社会化救助项目。 四要建立社会救助监管制度,促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外部监管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