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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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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个月环保“按日计罚”
开出罚单169.46万元

  本报讯(记者冯瑄)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增的“按日计罚”制度,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违法时间越久,罚款将越多。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消息,今年前9个月,全市共查获“按日计罚”案件9件,罚金总额达到169.46万元,其中,处罚金额最大的一起发生在北仑。

  新环保法第59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今年以来发生的9件“按日计罚”案例均是废水超标排放所致。

  今年5月26日,市环保局对鄞州宁锋电镀厂进行废水采样,经监测,其总铬、总镍均超过国家标准,特别是化学需氧量超标约0.6倍,且超标废水排入奉化江。6月2日,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月23日,执法人员在复查中发现,该企业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依然没有得到纠正。根据相关规定,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处以21天连续“按日计罚”,原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金额1574元,经过21天的“按日计罚”,处罚金额为3.3万元。

  今年8月24日,北仑区江南电镀厂被处10天的“按日计罚”处罚,虽然天数比鄞州宁锋电镀厂短,但是罚款总额却是我市今年开始实施“按日计罚”以来最大的一起。企业原先处罚金额为85420元,经过按日计罚,处罚金额达到了85.4万元。

  废水超标排放缘何成为企业环境违法的多发领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技术落后的企业在发展中注重规模扩张,忽视技术升级,粗放型生产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污染企业治理过程中,重视末端治理,忽视清洁生产,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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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