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昨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实施意见》,将拓宽民间资本开放领域,吸引民间资本举办优质、多样化的学校和培训机构。按意见,今后民间资本允许进入公办高中、中高职等学校。 “十三五”每年将有10亿民间资本投入教育 按《意见》,到2020年,全市教育领域民间资本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比例,将由2014年的13.49%提高到20%;育人模式新颖、课程特色鲜明、品牌效应明显的特色民办学校占全市民办学校总数之比由2014年的15%提高到35%以上。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我市平均每年将有近10亿元的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据统计,目前,我市有民办学校1092所,其中高校3所,中小学121所,幼儿园968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728所。 民间资本允许进入公办高中、中高职 据介绍,在民间资本进入领域的设定上,除政府应该提供的义务段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之外,其他领域放开不少。按《意见》,今后民间资本还允许参与三大教育领域:鼓励民间资本举办或引进高端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老年教育机构、青少年校外社会实践服务机构等;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教育合作共建项目,允许民间资本以入股等形式,参与对现有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进行股份制改造等;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教育服务,民间资本以实物投放、参股等形式,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参与高校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共建,合作举办非独立的二级学院,合作开发建设新校区等。 按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登记管理 《意见》提出,今后我市将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对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管理。营利性的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登记,非营利性的机构由民政部门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也可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据了解,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监管漏洞,在监管过程中,教育部门经常遇到这样的困境,有的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但是涉及工商、教育等多部门,经常遭遇执法难题。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将破除现有体制障碍,利于加大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 公办教师执教民办学校有机会回归公办 《意见》对民办教育在用地保障、金融支持、财政和师资保障方面出台了不少扶持新政。 允许在满足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要求基础上,利用配套教育用地举办民办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学校、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作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手续。 首次提出金融支持,探索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将教育设施以外的财产作抵押,具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的知识产权、学费收费权可作为质押物,或通过营利性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股东保证、股东其他股权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融资机制。 《意见》还特别规定,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老师,愿意重新回到公办学校任教的,按照“岗位空缺、专业对口”原则打通回流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