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杰 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何谓新常态?认真研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便不难理解,其核心是要以中国梦凝聚力量,以抓改革激发活力,以改作风振奋人心,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新成就、形成新风气、开创新局面……那么,人大工作如何突出新常态,为经济社会的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我认为应脚踏实地抓好三个关键词:提升、有为与创新。 首先是提升,即提升主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的自觉性,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一是要更加自觉地将人大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大局中,强化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党委决策部署精神实质的把握。要通过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得到任命。二是要围绕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政策法规的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可行性、建设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建议,积极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要主动服从、服务和积极参与、支持本区域重要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各项职能,积极推进政府工作。 其次是有为,即根据自己肩负的使命,牢牢把握住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积极履行职权。一是要围绕中心,立足大局,为保障实施保增促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市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要提前介入,确保科学决策,减少和防止决策失误。二是要以建设生态市与和谐社会为目标,将推行难度大、社会发展又需要、群众期盼解决的难题,如环境污染治理、拆迁户和失地农民安置、社会保障、就业和再就业、农民减负增收等实际问题,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范畴。三是要把尊重民意作为监督的源头,把维护民利作为监督的归宿,把实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解决眼前困难结合起来。 其三是创新,即围绕履行好职权,积极探索新途径,不断推出新举措,努力打造新形象。一是探索处理监督与支持关系的新途径。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同时,要求认真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工作程序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要坚持相互沟通,寓支持于监督中。二是探索科学处理监督与提高关系的新途径,探索进一步提高监督成效,在“质”与“量”两方面下功夫。要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使用好“质询”、“专题询问”等监督常规武器;要积极开展政府财政全口径监督,努力消灭监督死角;要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程序与仪式。三是探索科学处理监督与服务关系的新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健全代表履职程序、制度,实施代表任职目标等制度;要为代表履职打造新平台,进一步完善代表接待站等举措;要架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积极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等活动。 总之,新形势新要求,时不我待,人大工作者必须振奋精神,积极行动,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突出人大工作的新常态,不断取得新成绩,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