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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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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的火焰

  严 龙 摄

  蔡康

    自述

     40多年就这么匆匆过去了。回想起来,这事就像发生在昨天。

  1973年,我在余姚中学读初中,因为个子高,又喜欢体育,成了学校篮球队的主力。穿着印有校名的球衣,觉得十分风光,尤其是有女同学观看比赛的时候。不久,因参加中学生篮球联赛,被宁波地区少体校的教练看中了,抽调到了少体校。

  当时地区少体校在宁波西郊,过了西门口的板桥还有很长一段路,好像是2路车的终点站。少体校是半天训练,半天上课,宿舍是12人一间,床是上下铺的“白鸽笼”。平时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可一到周末就冷清了,因为同学大多是宁波人或部队子弟,星期六下午就回家了。整个宿舍就剩下我一个人,寂寞中难免有点想家,而弥补的方法就是找书看。不过那时能找到的书实在有限,偶尔借到一本,一个晚上就看完了。于是,开始对在同学中流传的手抄本发生了兴趣。

  那个年代,正规出版的文学书籍不多,而五花八门的手抄本却大行其道。因为有富余的时间,也有旺盛的精力,所以当时在我们这一带流行的手抄本我几乎全看过。碰到觉得不错的,我还特地去买来厚厚的软皮本,整本抄下来。抄得多了,就会对有些故事和情节感到不满足,于是就边抄边随意改动。有一天,我忽然萌发了自己也写一本试试的念头。

  我写的这本手抄本叫《不灭的火焰》,集武侠、爱情、生死等自己胡编乱造的东西于一体。写好后给同学看,说是新借到的本子,我没敢说是自己写的,因为一说,就没人要看了。本子传来传去,后来便不知所终了。没留底本的我也不心疼,因为本来就是写着玩的。

  一年后,我回余姚读高中。一次去同学家,发现他哥在看的手抄本,就是我写的《不灭的火焰》!我连连说这是我写的。同学不信,说,你在宁波不是打篮球吗?

  这以后,读过少体校的我对篮球的兴趣淡了,而对写作的兴趣与日俱增。再后来,我的工作与生活与写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人生是一个谜,谜底往往在最后才能揭晓。有时,一件小事、一段经历就可能改变人的一生,而当时常常浑然不觉。比如我没读少体校,比如我没写手抄本,比如我没发现它在社会上流传,也许我这辈子就活成了另一个样子。而既成的事实是,有了这本《不灭的火焰》,写作也就成了我一生爱好中“不灭的火焰”。

 

  蔡康,鄞州潘火人,1959年3月出生于北京。国家一级作家,现任宁波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供职于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发表《江亚轮惨案》《花烛泪》等各类文学作品100余万字,小说曾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转载。多次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和优秀文学作品奖,并获宁波市首届“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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