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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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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进入森林防火期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本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全市进入冬春季森林防火期。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对做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各县(市)区将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强化野外火源和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森林区域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禁未经授权单位批准进行生产性野外用火。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期内,各地将组织人员加大巡山密度,做到严防死守。一旦发生火情,严格按照预案规定,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周密调度,科学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与扑火,严禁在大风、陡坡等危险环境直接扑打火头,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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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