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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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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种行道树为何引发恶评

  □俞 洲

    “宁波高新区凌云路和聚贤路交叉口,好好的行道树被砍断了!这样合理吗?”有市民向媒体报料,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和共鸣。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对此回应称,改造工程由高新区开投公司负责实施,因原作为行道树的杜英长势差,分枝点高度低影响道路通行,病虫害严重,且严重老化,本次改造按规划要求选用榉树作为行道树(11月4日《宁波晚报》)。

  本已根深叶茂的几百棵大树,一周之内全被连根砍断,如此毁绿行径,引发市民质疑和舆论恶评自在情理之中。换掉杜英选用榉树,或许有许多依据和理由,但换种行道树成为随意的“过家家”,实在让人痛心。

  病虫害严重、老化严重,还影响交通,这样的行道树不换也得换,但一刀切地全部砍掉,显然不妥。杜英树分枝点高度低影响交通,园林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定期修剪来解决,又何必非要砍伐处理,挖后重种呢?即便必须更换树种,也应该对好的树木详加筛选,及时移植。然而,从规划设计到审批施工,尽管走了很多程序和流程,仍有那么多“好好的行道树”难逃一劫。一挖一种之间,不仅使纳税人多付出了数以万计的真金白银,造成公共资金的极大浪费,更纵容了建设单位的毁绿行为。

  对相关部门来说,让行道树“旧貌换新颜”,出发点当然是好的,却遭遇“劳民伤财瞎折腾”的指斥,可能在情感上难以接受。但如果换个角度思考,长得好好的杜英树,突然没有预兆、没有解释地被砍掉,蒙在鼓里的公众对此不仅缺失知情权,更谈不上发言权,又怎能不怀疑其间存在猫腻?

  行道树换种算不上大事,但也让人很想问一句:当初选择树种的时候,为啥不能好好了解一下树木的特性?如果说管事的部门知识欠缺,那为啥不能征求一下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士的意见?现在倒好,树都长那么大了,才发现作为行道树不合适,这样的“决策失误”又该由谁负责呢?我们的工作,不能老是瞎折腾和“交学费”,有关部门在决策时,应该多调查研究,多方征询民意,让决策既公开透明,又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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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