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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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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官不易”进行到底

□方 石

  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浙江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包括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品行不端等5大类21种情形的干部要予以调整,并区分不同情况及严重程度,采取撤职、免职、降职、调离、改任等方式予以调整(11月10日《现代金报》)。

  党的领导,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关键是各级干部的执行力。没有干部的改革创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再好的规划也要落空。而“为官不易”,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条好思路。

  “为官不易”,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要求的反映。既然选择“为官”,就要接受“不易”。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已经使“为官不易”成为一种新常态,使观望者不再犹豫,侥幸者丢掉幻想,投机者没有市场。“做官也是一种高危职业”的议论时有所闻,但在我看来,“高危”只对图谋不轨者而言,而对绝大多数干部来说,只要守住纪律底线,“高危”并不存在。

  我以为,真正体现“为官不易”的,是干部能上能下。能上不易,上,要积极进取,要拿出令人信服的成绩单,要让老百姓认可。体育运动是不主张“消极打法”的。摔跤比赛中,为鼓励运动员主动进攻,有一条“判消极”的裁判规则,运动员被判三次消极,就被取消比赛资格。这样,体育比赛才好看,才精彩,才符合体育精神。同样,对干部从政履职的行为,也要进行评判,对消极怠政现象予以诫勉,直至“罚其下场”。“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中间梗阻政令不畅,年度目标不能完成,不行;“敷衍塞责”,没有担当,不负责任,不行;“品行不端”,更不行。干部要有高于一般公民的道德标准,在法律范围内,老百姓能说的话、能做的事,干部可能不能说不能做。干部要有更加严格的社会诚信记录,不能弄虚作假、作风浮夸、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如果不行,那就下,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撤、免、降、调、改”。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进一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势在必行。怠而不勤,必然延误发展。剑指“怠政”,体现了勤廉并举的理念。“怠政”,是相对于勤政而言的。我们常说,要勤政廉政,要干净干事。而实际执行起来,却容易重廉轻勤,对干部廉政比较重视,在廉政上出了问题,不会轻易放过,而对消极怠政现象却比较轻视,致使一些干部身在低效率中不觉低,行在慢节奏中未知慢。

  经济学上有一个重要原理:市场给人以机会均等,而不是财富和收入均等。同样,用人制度给人以机会均等,而不是最终的职位均等。领导职位永远是紧缺的,永远是“求大于供”。所处的层级越高,得到的几率越小。让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安于其位,甚至获得升迁,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此宝贵的职位资源,我们挥霍不起,因为这意味着那些改革创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得不到用武之地,这对他们是一种不公。再说了,5年之后就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也耽误不起。当此之际,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已是刻不容缓,我们必须将“为官不易”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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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