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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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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不可各行其是

□一 鸣

  一个地方的发展,通常要编制很多规划,其中最重要的是“三规”,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曾经一段时间,有些人搞不清“三规”各自的内容、功能及界限,出现争大小、比高低,以一规统两规或是“三规”各行其是的情况,造成不良后果。

  工作期间,笔者曾遇到过一起某村村民因拆迁得不到及时安置的信访事件。事情的原委是,村庄被一所新建的大学所用,村民住宅由政府异地建造,但由于新建住宅被规划在农保田上,国土部门未能及时调整审批,结果数年下来,村民们仍住在临时安置房内。这既造成群众生活不便,又使政府失信于民。

  问题出在哪里呢?让我们从规划的内容和部门的职责作些分析。办大学、建校舍、建住宅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事,职能部门是发改委;大学校舍、村民住宅建在哪里,是城市规划的事,职能部门是城乡规划部门;大学校舍、村民住宅所需土地能否供得出来,是土地利用规划的事,职能部门是国土管理局。由此看来,拆迁后的村民之所以住不进新房子,在于“三规”没能衔接,相关部门互不协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三规”的联系与区别。它们都关乎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缺一不可。但“三规”的内容各有侧重,实施的时间长短不一,审批的级格也不尽相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在描绘发展蓝图、目标要求,以5年为期,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在配置和控制空间资源,一般以10至20年为期,需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才能实施;土地利用规划重点在保护和利用土地,需经国家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因此,从国家层面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总纲领,其他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它展开;从地方层面看,城市总体规划具有长远性和战略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然而,从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处于统领地位,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利用规划要为实现它提供空间保障,确保落到实处。

  规划是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城市发展的龙头,最忌讳的是朝令夕改、各吹各的号。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了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和重大举措,也为各地制定“十三五”规划指明了方向。

  全面建成小康,规划需要先行。当前,我市“十三五”规划正在抓紧制定之中。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目标是否切实可行,将直接影响我市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因此,在规划制定过程中,一定要上接“天气”,下接“地气”,“三规”衔接,切实可行。

  上接“天气”,意指依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国家发展战略、发展理念相衔接;下接“地气”,意指从我市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十二五”经验,广泛倾听民声,集中民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规”衔接,则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无缝对接,不要相互矛盾,各行其是,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目标明确、鼓舞人心、激励斗志的好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避免无谓的折腾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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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