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小芳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抓早抓小方可防微杜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是如此。 “余姚市兰江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郑立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授意他人用公款购买香烟,累计金额21640元,用于公务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给予郑立常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市纪委今年10月19日发布的消息。对如此行为的查处通报,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以恶小而为之”,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 抓早抓小,教育要先行。 市廉政教育展厅迎来了一批又一批前来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参观展厅的最后一个环节,很多党员干部整齐列队,庄严地举起右手,铿锵有力地重温入党誓词。重温誓词,就是提醒每一位党员牢记和遵守入党誓词,激励广大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忠诚干事,用实际行动来践行自己的誓言。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市组建了清风讲师团,广泛开展宣讲活动。连续多年对新任市管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教育活动,并进行纪律知识考试。 抓早抓小,我市更进一步,创新性地将“廉政”和“文化”结合起来,提出了“廉政文化”的概念。 2007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写入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此后,我市充分利用和挖掘宁波现有条件和历史资源,积极探索并实践新形势下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的路径,使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逐渐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廉政文化这一“软实力”,已成为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硬支撑”。 从娃娃抓起,是宁波廉洁教育的一大特色。十八大以来,我市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中小学生实际,编廉本、读廉书、上廉课、讲廉语、唱廉谣,“童蒙养正”氛围浓厚。2014年3月,宁波市召开“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现场会,全面启动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全市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少年身心特点,每学年安排4至6课时开展廉洁教育。今年9月18日,全市“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推进会暨《廉洁伴我行》丛书首发式举行,我市廉洁教育又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廉洁这颗种子在越来越多的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我市还大力挖掘地方历史和人文廉政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天一阁廉政文化遗存,开展天一阁廉政文化遗存开发应用研究,王阳明廉政思想研究,充分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此外,每年组织一次全国性的廉政文化赛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读廉书、唱廉歌、观廉剧、献廉计、重廉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抓早抓小,纪律要挺在前面。十八大以来,我市加大纪律检查力度,加强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各类检查近300次,严肃查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问题45起,对10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抓早抓小,反应要及时。动辄则咎,是抓早抓小的关键。为此,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领导干部廉情报告、廉情收集、廉情评估、廉情分析、廉情处置和领导干部廉情档案库“五制度一档案”制度,全面掌握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强化防范和应对处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 “一些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违纪开始。抓早抓小,就是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市纪委主要领导指出。据统计,十八大以来,我市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采取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各类纪律提醒500余人次,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学思践悟,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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