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或修改项目 起草单位 联系工委 1.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修改) 法工委 2.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 市民政局 内司工委 3.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市气象局 农业农村工委 4.宁波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市交通委 城建环资工委 5.宁波市生态区保护条例 市环保局 城建环资工委 二、论证或调研项目 牵头工委 参加单位 1.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 内司工委 市公安局 2.宁波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内司工委 市妇联 3.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 农业农村工委 市海洋与渔业局 保护条例(修订) 市环保局 4.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条例 农业农村工委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5.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改) 城建环资工委 市国土资源局 6.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城管局 7.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规划局 8.宁波市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 教科文卫工委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9.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改) 教科文卫工委 市教育局 10.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教科文卫工委 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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