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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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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微调查显示

滥用远光灯居不文明行车榜首

  本报讯(记者陈飞 通讯员董力军 朱泽)鄞州交警部门近日在官方微博发起了“关于开车,你最深恶痛绝的事有哪些”的微调查活动,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评论显示,最令人深恶痛绝的交通行为前五名中,滥用远光灯以43.9%的投票比例高居榜首,占道行驶9.7%、不打转向灯9.7%、变道加塞7.3%、酒后驾驶4.8%紧随其后。

  网友“Hesy-Chen”表示,视线良好还打着远光灯而且会车也不变光,转弯不提前打转向灯,真怀疑他们是怎么考到驾照的。另一位网友“韦恩_郑”则觉得不打转向灯、随意并线、滥用远光灯、占道长时间低速行驶都是亟须整治的行车恶习。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鄞州交警部门近日对鄞州中心城区天童北路、四明中路、钱湖北路、嵩江中路等主要路段进行调查,发现平峰时段多数车辆能按交通规则行驶,占道、变道、加塞情况很少,而在高峰时段,交通违法情况有所增加。

  同时,交警发现,“手机低头族”现象较为普遍。绿灯亮起时常有车子窝着不动,直到后面四五辆车同时按喇叭才有反应,原因就是车主正忙着低头“刷”微信、微博。

  对于网友比较反感的滥用远光灯行为,交警发现,以100辆机动车为基数,至少有三成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行驶,根本不顾及远光灯是否对会车司机造成视觉上的干扰。对车辆夜间灯光使用的测试显示,一旦司机的视线受到远光灯的强光影响,就会形成局部的盲区甚至短暂失明,看不清车身两侧的路面情况。尤其在需要并线或者转弯时,很容易发生交通意外。

  鄞州交警大队董警官指出,滥用远光灯、开车打电话刷手机、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影响市民出行安全的重大隐患。这些行车不文明行为,很大程度上缘于驾驶人交通安全法律观念淡薄,对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法规掌握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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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