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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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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造假,病根在哪?

  □罗浩声

    多年来,地方GDP“增速高于全国、总量大于全国”的统计乱象一直遭公众质疑。近期,东北多地官员坦承,各地纷纷在给统计数字“挤水分”,并反思统计数据造假之弊(12月11日《新京报》)。

  据报道,黑龙江省黑河市,2013年虚报项目投资19亿元,按当年统计公报披露的223亿元年度项目投资总额计算,“注水”比例为8.5%;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2013年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超过同年实际财政收入的127%。地方统计数据“注水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有人因此拟对联调侃:“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哄上级,层层掺水,水到渠成。”但数据造假之弊,并非东北独有。国内权威媒体曾披露,2012年全国各省(区、市)核算出的GDP相加,总量达到57.69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GDP总量高出5.76万亿元,相当于多出一个广东省的经济总量。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统计数据造假不仅误导中央和地方的规划决策,影响改革的步伐和节奏,且容易演化为破坏党风政风、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腐败推手。那么,这些地方挖空心思编造数据、拔高数据,原因何在呢?

  现行体制下,涉及地方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大多来自于统计部门。数字失真,统计部门的确难辞其咎。像有的地方因统计手段落后、基础资料不全、数据采集不科学,经常出现“数据掐架”问题。对此,《统计法》有专门的约束和问责条款。但统计数据有猫腻,只拿统计部门说事,显然有失公允。

  要厘清这个问题,不妨看看谁真正从数据造假中得了好处。过去我们常说“数字出官,官出数据”,这自然是有出处的。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也为了在任内能够尽快得到提拔,不是在实干上下工夫,而是在数据上动脑筋,有的甚至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篡改统计资料。统计系统干部任免权限在属地,“人在屋檐下,怎能不听话”?

  脱离实际的考核指挥棒,也有一“功”。现在,各级地方政府都有来自上级的考核指标,完不成任务,轻则挨批,重则摘帽。因此,只能硬着头皮“层层分解指标、人人摊派任务”。而如果上边给了一个“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咋办?只有让虚假的数据来帮忙。掺水的得了好,不掺水的怎么坐得住?攀比之下,恶性循环。

  违法成本不够高、惩治力度不够大,也助长了统计数据造假之风。《统计法》实施二十多年来,因数据造假受到处罚的最高级别只是县处级。似乎在数字上动手脚并无大碍,无论多报虚报、瞒报谎报,还是少报漏报、凭空捏造,即使被查实,也多被视为作风不实而敷衍了事。这种失之于宽的纵容行为,促使一些地方统计数据竞相掺水。

  自去年2月底开始,中央巡视组先后向吉林、辽宁和黑龙江三省反馈了巡视情况,要求其将经济“数据注水”问题整改。这是一个重要的警示———今后,不能再靠“吹牛”过日子了。眼下,又到年终,各地的数据报表和“年度成绩单”将陆续晒出。对此,公众尤其是各级巡视组不妨多长点心眼,看看还有哪些地方在“顶风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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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