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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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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更全面
群众办证更便利 办证服务更高效

———写在宁波不动产权证颁发之际

    撰文 孙吉晶 周张琪 庄芬芬

  编者按

  经过两年时间筹备,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本月28日,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将正式发放。不动产登记是我国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是物权领域的一个重大变革,与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诚如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在近日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所言,实施不动产登记改革后,将直接带来三大变化,那就是“权益保护更加全面、群众办证更加便利、办证服务更加高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解决分散登记弊端

  以往,土地、房屋、林地、海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国土、住建、林业、农业、海洋等多个主管部门,各自颁发相关证书。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了解决分散登记的弊端。在分散登记模式下,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也造成了机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行政成本增加,不方便群众和企业,更容易造成信息孤岛,不利于信息共享和公众查询。实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是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更加便民利民。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同时也减轻了权利人多头奔波、多次缴费的负担。二是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使不动产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避免重叠、漏登,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三是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整合政府资源,降低行政成本。

  记者了解到,根据上级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底全大市实现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各县(市)区具体发证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决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已组织力量,开发了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规范全市业务标准和业务流程。除了房产,我市初步计划于2016年底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只需跑一个地方,就一站式解决问题

  不动产登记正式启动后,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只设在一个地方———市行政服务中心。那么,路相对较远的市民,办证会不会反而带来不便呢?对此,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给出的解释是,总体上来说是方便了。

  众所周知,由于体制原因,我市中心城区原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设有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委、解放南路房产交易中心、海曙段塘、江北洪塘、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6个点,除解放南路房产交易中心功能齐全外,其他窗口均不能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海曙段塘窗口为例,家在泗洲家园小区的市民需先向窗口提供材料,等待电话通知,再到窗口申请登记,窗口开具契税缴费单后,又要到解放南路房产中心缴纳契税,再将存根交回段塘窗口。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再办理土地登记,前后要近2个月时间。又如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的市民需要先往解放南路契税中心交税后,再行前往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土地、房屋登记,来回跑、多头跑的现场屡见不鲜。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后,市民办理普通商品房登记,只需在一个地方就可以处理完所有国有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缴税的事情,整个流程走完只需10个工作日,市民就可以领到新的证件。而且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也进行了业务流程再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推出一系列措施,办证服务更加高效

  为使市民尽快适应新的办理流程,方便市民办理新证,市国土局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率。

  该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两个咨询台,配备了多名工作人员,专门指导市民正确填写申请资料,并初步审核资料,缩短市民在现场的办理时间。而且在初期,该局还将在现场安排10多位工作人员,陪同市民完成申请流程,并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市民还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方便办理。预计春节后,市民登录市国土局网站和官方微信,即可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通过后,只要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不用排长队即可办理,节省市民办理时间。预约申请每天开放50个名额。

  考虑到老弱病残的朋友不方便出门办理,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每周五推出上门服务。提供上门服务的人群是指年满80岁,因病、残等原因造成不方便出门,但神智、语言表达清晰,且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提交申请并获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审批后,才能享受上门服务。

  为方便市民,减少市民来回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与邮政快递合作,市民在缴清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可实现证书快递。

  实施不动产登记后,原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土地证、房产证、他项权证明等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等登记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也就是说,只要不发生不动产权依法转移、变更等,老百姓手上仍然是原有房产、土地证等,若发生转移变更,将会换发成全国统一标准的不动产权证。

  如果市民不交易房产,可以主动要求换证吗?对此,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市民只要按照新的流程,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就可以换取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但是由于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正在试运行阶段,且预计前期登记压力会比较大、窗口易形成拥堵,不建议市民在未有产权交易的情况下,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换证申请。

  拥有“身份证号”,信息查询方便且安全

  与以往发放的房产证不同,不动产证有一个显著特征,拥有“身份证号”,就是每个不动产权利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所谓不动产单元号,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有利于市民保护自己的不动产权利。以往房地产市场火热之时,会出现一房两卖的现场,给市民不动产带来安全隐忧,有了新证之后,就不会再出现类似现象。另外,市民只要登录信息平台,输入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看到相应信息,大大方便了市民查询。

  查询方便了,那么如何确保不动产信息安全?

  据介绍,根据规定,三类主体可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查询的范围有所不同。一是权利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依法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权利人的不动产自然状况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这意味着不是任何人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采用欺诈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将被追责。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登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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