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镇海记者站张寒 通讯员梅佳燕)记者近日从镇海区有关部门获悉,该区“幸福养老贷”业务正式启动,以金融支持“土保转社保”方式,帮助被征地人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随着全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被征地人员数量不断增多。2011年底,我市出台有关政策,推进被征地人员土保转社保工作。但由于转保需个人一次性缴纳4万至10万元不等,很多被征地人员压力较大。据调查分析,截至今年11月底,镇海区转保比例约为33%,尚有18961人未申请办理转保。 为此,镇海农商银行结合区域实际,近期专项设计开发“幸福养老贷”业务。镇海区委、区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区人社、财政等部门与银行多次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幸福养老贷”的相关方案和有关办法,切实帮助无力一次性缴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解决养老问题,将好事办好。 据悉,镇海养老保险贷款发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5周岁(含)符合“土保转社保”参保条件的镇海区户籍自然人。贷款额度最高为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金额的80%,以转保后领取的社保养老金与原领取土保的差额部分作为每月还款来源。 该项工作预计2016年4月底前,完成30%的转保人员业务办理;2017年4月底前,完成50%的转保人员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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