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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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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国企活力
深化改革再出发

市委市政府出台
《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制图 洪茜茜

  本报讯(记者包凌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部署。

  《意见》确立了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即经过3至5年努力,在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国企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明显提升,国资监管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具体方向为引导90%以上的国有资本向“港口经济圈”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引导等五大领域集聚,并打造6至8家定位明确、主业突出、规模较大、负债合理、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市属国企集团,培育1至2家管理领先、对我市重点产业具有较强引导能力的优势国企等。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我市将重点加强规范化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实施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制度,加强改进监事会监督。在竞争类国企中探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立和完善竞争类国企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制度和过程管理,到2020年底,市场化选聘比例力争在50%以上。

  调整监管模式方面,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国资监管模式,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主要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改革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探索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意见》明确了五项任务,即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和配置效率,强化对城市运行的保障服务和重点产业的战略引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动国企“瘦身强体”,完善政府主导推进型项目的统筹决策和要素平衡机制,增强国企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国企选人用人机制,提升国企管控水平;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建立健全市属国企差异化激励约束制度,提高国资监管服务效能;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加强国企党的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凝聚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合力。  

  (相关报道见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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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