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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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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二倡导二禁止一规范”狠刹“人情风”

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象山记者站俞莉 陈光曙)象山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泛滥的“人情风”套上“紧箍”。

  据悉,象山曾出台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之风的相关意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该县在婚丧礼俗操办中仍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巧设名目有意规避相关规定,有的群众因不受规定约束,依然大操大办。近日,在“象山发布”微信号上的一个关于象山“人情风”微调查中,近九成参与者表示,当前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歪风”必须要转变。

  为此,象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该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遏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整治婚丧喜庆活动扰民为主要内容,用“二倡导二禁止一规范”将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

  倡导婚丧事简办,不送、不收非亲人员礼金。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事期间,出席宴席人数控制在300人以内,餐次为一餐;简化治丧仪式,停柩时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提倡当日入葬,不搞二次送葬,并严格按照规定治丧路线出行,送葬乐队控制在1支、10人以内,送葬车辆控制在10辆以内,花圈控制在10只以内;不得赠送、收受非亲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为乔迁、祝寿、升学、参军、满月等事宜对外操办酒席。对于广大群众,提倡不讲排场、不搞攀比,不送、不收或少收非亲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办或少办除婚丧事以外的喜庆事宜。

  同时,禁止沿线公路、城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以及搞封建迷信活动。全县范围严禁婚丧事过程中在沿线公路(省道、县道)和城区道路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电子礼炮和纸礼炮等扰民行为;不得在城镇主街道、公共绿地、公路干道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灵堂、扬幡挂符,举行悼念仪式。相关祭拜仪式在遗体出门前完成,不得在送葬途中搞路祭、做道场、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使用扎制的匾、塔、轿车、别墅、金银山等迷信用品。

  此外,规范整治婚丧用品市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顿,严格规范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行为,提倡使用文明、简约的婚丧用品,全面取缔扎制的迷信用品,不得售卖、使用电子花圈。

  “通过深入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工作,使‘二倡导二禁止一规范’成为全县群众的共识,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象山县文明办主任陈淑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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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