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康 几天前,笔者乘坐515路公交车,司机等红灯间隙告诉笔者:“今天我刚劝阻一名想在车上吃香焦的乘客,还好,他很配合。”搁在以前,可不是这样,怎么着乘客也得争辩几句。这个变化都因为一个新规定:元旦起,宁波市区公交车内一律不准吃食品。违者将被司乘人员强制“请”下车。 规定甫出,市民反应不一,有赞同的,有反对的。赞同者自不必说,反对者表示公交车上吃东西是个人行为,最多算素质问题,用不着小题大作。有人则认为,有时为了赶时间上班,迫不得已才在公交车上吃早餐,没有招谁惹谁,为啥不行? 笔者认为,公交车上吃东西,看起来是小事,却影响甚大。从小处说,车上吃东西,无论食物残渣还是刺鼻气味,多少会影响周围乘客,让人感到不适。而且,如果有人因为食物残渣滑倒甚至遭受意外伤害,那岂不是罪过大焉。从大处说,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个人行为是否文明不只是私事,还关乎城市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交车内禁食,并非小题大作。 目前,我国禁止公交车内吃东西的城市还不多,宁波算是领了风气之先。新规出台一周,据笔者了解,整体效果不错。这也说明,大多数市民是理解和支持的,因为大家有共同的愿望:公交车厢更洁净,宁波城市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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