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教授曹祎遐在《解放日报》撰文说,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与以往不同,本次个税改革方案着重于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新个税体制,方案设计更为具体,应对的情势更为复杂,在实施中也将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新个税改革方案无疑将会对进一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刚过温饱线的较低收入家庭缴税更少,甚至不用缴税,能够得到最基本生活保障。对于中产阶级,即月收入5000元到12500元群体,目前大多需要负担10%—20%的税率,优化税率结构能够激发其更努力工作,不至因高负税率产生消极工作心理。对于月收入58500元以上的高收入富人群体,目前承担35%—45%之间累进幅度最大的税率,无疑会令其设法避税、逃税甚至移民海外,新个税方案将有利于减轻富人压力,稳定其心理,防止更多税收外流。 然而,建立新个税体制绝非朝夕之功。一方面,个税改革的配套,比如银行信息有所欠缺;居民收入透明度不高,一些个人大量收入游离于征税之外;各地各部门的个人收入信息不能与税务机构共享等。另一方面,中国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结构、家庭收入来源的复杂性,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综合与分类税制面临巨大挑战。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我国存在着大量“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夫妻分离”等大量跨越空间的家庭结构,使得按家庭课征个税的成本明显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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