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人民日报记者 黄庆畅 张璁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里向中国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程,贯穿着一条改革与法治相伴的主线,法治政府建设正沿着这条主线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工作已经驶入快车道。 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行政决策不再“拍脑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 全面深化改革,如何处理改革决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智慧。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中央的声音清晰响亮。 放开“单独二孩”、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八大以来,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都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都提前对所涉及的现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法治是改革发展的可靠保障,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认识指导实践,实践凝聚共识,把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 曾几何时,有的地方政府为推动“一把手”工程、政绩工程,往往是置程序于不顾,随意决策,造成“烂尾工程”和“民怨工程”频现。为防止“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现象,各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把科学民主决策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大行政决策也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一个都不能少,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依法用权是根本,权力监督是保障。伴随着政府立法的精细化和法律制度作用的彰显,“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 “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曾一石激起千层浪。政府服务中现实存在的信息封闭、壁垒森严的不合理现象,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为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国务院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普通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减免证明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今,透明阳光的政务公开,老百姓看得见更信得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赶上“互联网+”的浪潮,建立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微信公号、接受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证。 简政放权激发社会活力:该放的权力放掉,该管的事务管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取消和下放许可事项的“含金量”,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6年一开年,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就取消了150多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加上2015年已取消的62项,兑现了李克强总理在去年两会上作出的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00项的承诺。 此次放权的亮点,在于变“部门端菜”为“群众点菜”。“点菜单”里既有近年来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提案,也有新闻媒体及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审批问题,更有以专业调查搜集来的80多万个企业的意见。 坚决整治“红顶中介”毫不手软。“红顶中介”被老百姓诟病已久,尽管其中利益纠葛异常复杂,清理难度极大,但这场“自我革命”没有止步不前。经过清理,国务院各部门共430余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近70%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 3年多来,国务院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让每一项权力都晒在阳光之下。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份已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促进了简政放权,提高了政府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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