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门户网站刊登专题,摸底“网红”背后庞大的生意经。春节前,某券商也专门针对“网红经济”发布了一份煞有介事的研究报告,就连《咬文嚼字》杂志也在2015年底发布“年度十大流行语”时将“网红”列在第九,足见该群体之火爆。 百度百科中,“网络红人”释义为:现实或网络生活中因某个事件或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素人”。对普通网民而言,“网红”大体是这样一幅群像:大眼睛、锥子脸,皮肤被滤镜打过柔光,身材被修图软件精心雕琢。有些靠与明星、富二代谈恋爱,轻松霸占娱乐新闻头条;有些凭“随手发”的化妆视频、名牌加身照,迅速博取网络点击;职业也有相似之处,往往是某网主播、杂志模特之类。 根据报道,一旦成功上位为“网红”,这些姑娘便殊途同归———她们周身的任意服饰,都有可能成为爆款指标,激活一条生产线。“网红”张某手握近400万名粉丝,网店开业一年就拿下五颗“皇冠”,收入甚至超过不少一线明星;2014年5月成为某宝店主的“网红”董某,每月收入可达六位数……“网红”的每一次上新货,数千件商品几秒钟即可售罄,成交额可破千万元,如此“业绩”让人瞠目。而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在于“网红经济”产业链:有一个负责貌美如花的“前端”吸引粉丝,维持黏度;有一个负责运营的“孵化器”,以文娱公司的手法炮制偶像,贩卖生活方式,将流量变现,让粉丝愉快地“剁手”。“网红”就这样升级为一种现象,被称为“全球独一无二的新经济物种”。 可问题是,“网红经济”归根结底只是一种眼球经济、粉丝经济,是注意力资源与实体经济产生的化学反应。虽然它的出现在网络时代算是一种必然,也契合了部分用户消费心理上的需求,但除了经济支出之外,“网红”还能给网民带来什么? 尽管时下正崛起的这批“网红”在粉丝面前显得颇有偶像风范,但与她们效仿过的“前辈”明星相比,现在的“网红”恐怕徒留一地假睫毛。更糟糕的是名声尴尬。目前,一些网络推手提供“一条龙服务”,专司“捧人上位”,个中手段不乏靠毁人三观、无底线炒作来赢得“江湖名声”,赚取一时利益。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查颇能说明问题:79.9%的受访者认为“网红”等于各种不择手段搏出位的年轻人;在43.8%的受访者印象里,“网红”是通过整容、撒谎粉饰自己的人;40.5%的受访者觉得“网红”是搞粉丝营销、卖低劣品的网络店主。这份调查结果或许不乏傲慢与偏见,但“网红”是否应当成为被追捧的对象,的确值得深思。 诚然,追求利益并不可耻,但该不该被当成“人生赢家”“励志偶像”,恐怕还得看内涵,论才华,拼“成风化人”的作品。(有删节) 来源:2月25日《文汇报》 作者:王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