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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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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局发布机动车维修消费提醒

8类中5类与价格有关

  本报讯(记者张燕 通讯员方鼎 朱笑仪)昨天,市运管局发布2016机动车维修消费提醒。记者发现,在该局发布的8类提醒中,有5类与维修价格有关。

  海曙张先生的一辆奥迪车在事故中受损,考虑到车子已过质保期,原以为外面的小维修店会便宜些,不料修完后一结账,竟要好几万元,这一价格已高于4S店了。车主李女士在车辆修完一个月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修理店结算时将同样的项目算了两遍。李女士去店里理论,老板起初不认账,后经市汽车维修协会介入,老板同意退还多收的费用。廖小姐的车辆发生事故后花了一万多元才修好,后经懂行的朋友解释,认为不需要这么多钱。

  据介绍,与维修价格有关的纠纷中,消费者往往因为没签订维修合同、未保留维修票据、不清楚修理价格、对修理过程中维修店商擅自增加的项目没有严格把关,导致费用增加。

  此外,一些车主没有重视修前的预检、网购假冒配件、错过车辆质保期限等,造成了汽车维修的消费纠纷,或者导致消费维权困难。

  对此,市运管局提醒市民,汽车维修前可做一些必要的“功课”,了解车辆的维修行情,在送修时应向商家了解修理项目、价格、总费用等;同时也提醒车辆维修者,对配件和维修项目应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消费者,一方面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应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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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