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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新闻中心的书报展台摆放着9种语言版本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延兵 摄 |
包心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着力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视野宽广、指向明确,其贯穿全局的总主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其核心价值指向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开创当代中国现代化新境界。 新的历史条件下优化治国理政的核心任务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价值目标,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为实现这一目标奔走呼号、上下求索、浴血奋战、抛洒热血,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以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人,更是为实现中国现代化呕心沥血、久久探索、前赴后继、奋斗不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纲领,开启了依托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征程。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开辟了通过“三步走”战略和改革开放之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纪元。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承接起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接力棒”,不负历史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在三年多的治国理政实践中,高屋建瓴、统筹谋划,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有力开辟了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现代化的新境界。 当代中国的现代化,既具有“后发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一般特点,又具有社会主义国家走向现代化的特殊本质;既面临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普遍性问题,又面临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走向现代化的特殊性挑战。由此决定,中国现代化进程绝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经济社会进化过程,而是一种通过执政党正确的理念、路线、战略和政策能动地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其中,科学理念的确立尤为重要,理念是思想的先导、是行动的灵魂,理念“是管全面、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所以能够在优化治国理政、推进中国发展上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决定性因素就在于,习近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的宽广视野和战略眼光,紧密结合实践的新发展和时代的新变化,适时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问题导向和深远价值选择的治国理政新理念。 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日新月异新变化生动表明,国家现代化进程与党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可分割地融汇在一起: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优化治国理政的根本依据和贯穿主线;正是由于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抓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科学确立了在中国这样特殊国情条件下实现现代化的价值选择,才有力开辟了当代中国现代化新境界。 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要素的治国理政价值追求 人是世界万物的主体。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化从其本意来说,就是实现和满足人的现代化需要的行为和过程;因而现代化的最高指数和根本标准是人的现代素质提升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现社会变革和未来社会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审视和定位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最重要视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并躬身实践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把人的现代化作为优化治国理政核心价值追求的生动体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凸显了人民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价值意义。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只有更加注重人的解放和现代素质的提升,把促进人的现代化放在更加核心的位置,作为优化治国理政的最重要价值追求,才能为最终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小康,从一开始就蕴含着人的解放和人的发展的朴素政治意义,是中国百姓对安定幸福的守望,是中华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尤其需要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优化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追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质是“发展”。这个发展,核心内涵是人的发展。着力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从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营造更加健康的社会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全面”。这个全面,核心内涵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突出体现在覆盖的人群是全面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包括每一个地域在内的全面发展社会,是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全面发展社会;还突出体现在涉及的领域是全面的,是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核心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 以制度现代化为关键环节的治国理政价值目标 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这一精辟论述,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制度变革与制度定型的思想,凸显了以制度现代化为关键环节的治国理政深远价值选择。制度现代化,是后现代化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制度是一种以规则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各种类型的具体制度,是对国家行为的规定与支撑,是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与制约。在制度体系中,政治制度尤其居于统领全局、影响各方的位置。一定的政治制度,是一定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集中体现;政治制度完善与成熟的程度,是国家和社会成熟与完善程度的集中体现。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制度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关键环节。制度现代化,是更加具有本质意义上的现代化,与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相比较,是更为重要、更为关键的现代化。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通过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整个社会现代化的新阶段,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关键环节,制度现代化理所当然地成为优化治国理政的最重要价值目标。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而深远的价值意义就在于,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促进体制与制度现代化,从而为整个社会现代化建构起优质的制度架构,确保现代化大厦外形优美、内构永固。 制度现代化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民主。民主的实质与本质就是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位置。马克思指出,民主发展的基本逻辑关系是:“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列宁指出:“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从作为国体的国家形态,到作为政体的国家形式,确认公民平等的地位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这就是民主。从这个本质意义可以说,民主就是一种国家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着眼于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层面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路径,为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提供愈益完善的制度保障,使人民群众有更加切实的权利获得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遵循的首要基本原则,这些优化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举措,进一步固化了制度现代化的价值指向,为全面实现当代中国现代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以法治现代化为根本保障的治国理政价值坐标 现代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正确处理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实行以民主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建设现代国家的关键环节。法治与社会主义发展更是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出现挫折甚至内乱,归根到底是囿于人治思维与模式,未能走上依法治国现代化道路的结果,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在社会主义中国走过的历史征途上,既有法治彰显带来的政通人和,也有法治懈怠造成的严重挫折。正是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尤其是世界社会主义正反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为优化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为当代中国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现代法治保障。 民主是法治的灵魂。现代法治离不开现代民主。民主是国家制度的本质,是民主国体和民主政体的内核,因而它对作为国家制度基本实现形式的法律和法治起着决定性作用。马克思指出:“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这也就是说,法律要由人民来制定,法治要为实现人的权利和利益服务。马克思将此称之为“民主制的基本特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原则,明确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揭示了人民民主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作用,是依靠民主的意志和力量全面推进制度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的根本指针。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法治的本质在于将人民的权利固定化、规范化、有效化。正如马克思指出:“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正是从法律的本质和法治的功能出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把发展民主与加强法治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确保人民民主权利在法治化进程中逐步得到真实而有效的实现。实践证明,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现代国家所要解决的最根本最实质问题。 以党的建设现代化为决定因素的治国理政价值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直面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作出的重大战略,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突出亮点。正是这一重大战略的坚定实施和深入实践,使我们党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发生了凤凰涅槃式新变化。实践反复表明,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党,关键在能否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关键在能否全面从严治党。 处于改革开放伟大时代、肩负领导现代化和民族复兴历史重任的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着实现自身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其实质就是开辟党的建设现代化新境界,确保我们党经得起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消除党内存在的体制、制度弊端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自觉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始终走在现代化前列,始终成为引领中国现代化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自我担当精神,从严要求抓党建、从严管理抓干部,抓住要害问题、坚决整肃“四风”,注重制度建设、凸显制度治党,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惩治腐败,严守规矩纪律、优化政治生态,“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取得了突出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有力表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正义所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中国现代化的重中之重。 人的现代化、制度现代化、法治现代化、党的建设现代化,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现代化价值指向的突出体现。这“新四化”,相互影响、相得益彰,牢牢抓住了当代中国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根本保障和要害问题,鲜明昭示着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 (作者为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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