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王齐维 昨天,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发布了《2015年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报告》,分别从“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和“社会环境”四个维度对宁波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调研与评估。 该《报告》显示,宁波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总体水平较高且呈向好趋势;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愿有所增强;金融机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各项工作更加完善;监管机构在监管力度和监管协调方面进步显著。 2014年,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3家试点单位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在宁波地区尝试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去年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环境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发布了该项评估报告。 《报告》还显示,宁波地区金融消费者整体金融能力较上一年增加2.49分,提升4.47%,这表明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消费权益的能力和意愿有所增强。全年转办金融机构投诉377起,办结率为100%。 《报告》认为,宁波社会环境水平有待提高,地区诚信度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金融犯罪案件率和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情况的攀升。这与经济处于下行状态密不可分。同时,《报告》对宁波金融环境的生态改良提出了四点建议:全面提升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逐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筑多层次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战线。 据悉,针对近两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点加以关注,探索建立了“多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多元化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更为有效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机制”等四项机制,全面深化了宁波地区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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