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大量违法已成为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和拥堵的主要症结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日前表示。他认为,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标准不完善导致电动车生产无序发展,法律法规不健全致使缺乏必要管理手段。 小小的电动自行车,是大大的民生话题。对一个电动自行车大国来说,其民生分量不仅是过亿辆保有量。俗话说,“人以群分”,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群体,或从事快递、送货等服务,或用来上下班、接送孩子、上街买菜等。对于这一群体的大多数人来说,电动自行车就是他们赖以生活乃至生存的工具。因此,管理者一声“咳嗽”,他们往往就可能“感冒”。前不久,郑州街头出现“拉板车送快递”一幕,就疑与当地警方打击违法电动自行车有关。有交警称,用板车送快递是作秀。就算这是作秀,可你们想过没,如果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快递哥们又用什么送快递呢?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圈子日益扩大,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对汽车、摩托车采取限购、限行措施,给电动自行车补位也留下了巨大空间;随着城市交通拥堵和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低碳、环保、便捷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市民青睐……存在就是合理,电动自行车大行其道实属必然。 与电动自行车的产能、销量、普及水平相比,管理的步子就远远比不上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增长速度,要么采取“鸵鸟政策”———1999年出台的国家标准一直沿用到现在,眼睁睁看着“约有90%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么采取“孩子与脏水一块倒掉”的策略,整治行动一来,交警集中上路,见车就拦。 其实,管理越是“装睡”,行业问题就越多。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到使用,整个产业链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岂是一个“乱”字概括得了。在新标准不出台,生产、销售没有有效管理的情况下,老百姓花钱购买了电动自行车,却告知他们不能上路,谁咽得下这口气?管理手段越粗暴,公众反弹越大,配合度越低。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把万家忧乐放在心头,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什么是“万家忧乐”,怎样才算“放在心头”,值得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部门好好玩味。 来源:3月16日《京华时报》 作者: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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