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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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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3月21日人民网报道:女大学生吕某被通知到福建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面试,因联系不到吕某,中心主任吴达君竟向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近日,泉州市纪委将吴撤职并开除其党籍,因“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

  点评:口德反映官德,没口德,有官德可言?“骂人丢官”实属咎由自取,一点儿也不冤。做官先做人,“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千万莫借手中权力耍威风。   

  @山弹药:如此辱骂他人,就是违反群众纪律,当严肃查处。

  @我是啃啃同志:这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

  据3月21日《成都商报》报道:黄女士去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被告知禁止开车进入,需乘坐随时发车的纪念专用大巴,但给了当地人100元后被顺利带进去。该项规定本是为了更好保护遗址,却被部分“带路者”钻了空子,逐渐成为一门生意。

  点评:既然有随时发车的大巴,游客就应该遵守秩序,不要总想“搞特权”。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不给“带路者”生存土壤,游客也要自觉,别去照顾带路者的“生意”。

  @滴滴滴调的女孩儿:就怕跟值守的保安分钱,形成了利益链。

  @衣五季: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据3月21日《新京报》报道:时值春分,多地的樱花到了盛开的季节。但在南京,个别游人却为了制造“樱花雨”,脚踹樱花树、爬树拍照。

  点评:樱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蹂躏的。这些人自以为拍出了最美照片,让人看到的却是丑陋的一面。这样的事年年发生,真不知道啥时候能够“绝迹”。

  @小坏熊v5:用脚踹树者最可恶,花被摇落,后来者看什么?

  @wenwen:丑陋无比,却还想和花凑一起。

  据3月21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杭州有个17岁男孩电话报警,“我两个朋友刚被人杀了!”民警急了,马上找到报警人。原来,男孩朋友是在游戏中“死”了,他想试试报假警会不会被抓。由于男孩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加上初犯,民警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理。

  点评:17岁的人了,应该知道“报假警”的后果。害得警察虚惊一场、白跑一趟,浪费社会资源,这个责任得有人承担———除了口头教育,还应有惩罚措施。

  @西山yJHyM:对这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宽容就是对百姓的不负责。

  @敏君:警察还是挺负责的,就算是假的,也要当真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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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