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茶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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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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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让人窃笑的“无厘头”判词

  钱国宏            

  

  古代官府审案,都要写“堂判”,相当于现在的判决书。这本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所以判词应该写得中规中矩,凛然端庄,但其中也不乏“无厘头”之类的判词,读来让人忍俊不禁。

  北宋嵩阳县令张咏审理了一桩盗窃案:衙中小吏每日从钱库中盗走一枚铜钱。张咏将他以盗窃国库罪打入死牢,小吏觉得很冤,便“据理力争”。张咏当堂判曰:“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小吏监守自盗行为的严重性,小吏看罢心服口服。

  宋代著名文学家苏东坡才华横溢,幽默细胞时见笔端。他任徐州太守时,接一案件:和尚怀远酒醉后调戏少妇,被乡民痛打,怀远不服,诉至徐州府。苏东坡问明情况,当堂宣判:“并州剪子苏州绦,扬州草鞋芜湖刀。”怀远和尚和当事民众均不解判词之意,后经塾师点拨,方悟判词之弦外音:“打得好!”怀远羞愧而逃,民众哄堂大笑。杭州灵隐寺某僧与娼妓私通,娼妓发现此僧没有钱财后便绝了交,此僧一怒之下杀了娼妓。官司打至杭州府,知府苏东坡审完此案,将此僧判成死刑,其判词为一首《踏莎行》:“这个秃驴,修行忒煞。云山顶上持戒,一从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嘻笑怒骂间,将恶僧卑鄙行径披露无遗。

  南宋时期,皇亲福王强占民房养鸡鸭,强占本无理,反欲要“房租”。京口县令马光祖实地勘察,弄清真相后,当堂判决:“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福王若要屋钱,直待光祖任满!”将福王强占民房,反诬民众的丑恶行径尽行抛出,最后两句更是针锋相对,斩钉截铁。福王面对这位铁骨铮铮的“父母官”理屈词穷,只好乖乖“撤诉”。还是这个马光祖,曾以一首词来作判词。一位书生偷进恋人房中约会,被抓后以伤风败俗罪送至官府。马光祖见书生仪表端庄,正气凛然,且文采不凡,便当堂填写一首《减字木兰花》作为宣判:“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妾也不妨。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书生欣喜若狂,叩头谢恩。

  明朝代宗时期,江西南昌宁王府有一只御赐的仙鹤。某日仆役牵鹤上街时,被平民家的狗咬伤了。宁王大怒,告上府堂:“鹤系金牌,系出御赐。”知府问明情况后,当堂宣判:“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判词有理有据,却不乏幽默,宁王看罢,只好拂袖走人。

  明代才子祝枝山,也写过一篇妙趣横生的判词。某年春,湖南长沙两户农民家的牛斗在一起,结果一死一伤。官司告到县里,县令不知如何判案,便求教于祝枝山。祝枝山问明情况后,当即判曰:“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同食,生者同耕。”两户农民一听,对呀,这样最合理了。一桩难断的纠纷就这样轻松地给调解开了。

  最逗的是明朝的一位御史。一天,有个太监将一只老鼠绑去告状:“此鼠咬毁衣物,特擒来请御史判罪。”拿一只老鼠来告状,这明显是在羞辱御史。御史沉思片刻,判道:“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太监一听,知道御史在暗讽自己,真是又羞又臊又恼,可惜判词有理有据,无懈可击,只好赧然而去。

  清朝有两篇判词亦颇为幽默。一是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族人反对,她只好诉至官府:“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看罢,即批一字:“嫁!”这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最简洁的判词了。另一篇判词,则与赫赫有名的书画家郑板桥有关。郑任山东潍县县令时,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一对青年男女自幼青梅竹马,女方父母却将女儿许给财主做妾。女儿不从,削发为尼,男友也愤而出家为僧。二人后来在风筝会上相遇,晚间幽会时被抓,扭至官府。郑板桥深为僧尼真情感动,遂判二人还俗成婚,判词为:“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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