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海 据《宁波日报》报道,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开通后,已有市民陆续搭乘地铁去扫墓。上周,宁波轨道交通发布乘车提醒,油漆、鞭炮、管制刀具、火柴等部分扫墓用品属于禁带或限带物品,并明确祭祀用的酒类(米酒、白酒、黄酒等),如果是原包装且未拆封的,可以携带进站。 有别于往年,今年我市部分地方的清明祭扫踏青活动,首次搭上了轨道交通的快车,部分市民的祭扫活动变得更加便捷。轨道交通管理部门专门发布告示,明确乘车可携带物品和违禁物的范围,显然是充分考虑了市民祭祀需要,同时又兼顾了地铁运输的安全问题。 不过,笔者以为,把未开封的白酒也列为可携带物品,似有不妥。道理很简单,酒精度高的白酒属于易燃物,在人流密集的场所,携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相对于日常运营,清明期间地铁将会更加拥挤,如果允许乘客把大量的白酒带上车厢,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从乘客安全出发,白酒还是应列入禁带范围。 再则,祭扫的初衷,贵在尽“思时之敬”,不在于要不要“上”酒。即使按照传统习俗“上”酒,也未必要“上”白酒,米酒、黄酒等尽可替代。就像过去有的人扫墓必烧纸钱,其实也有误区。早在明清两朝之前,寒食禁火,扫墓是不能焚烧的,清明烧纸钱,也是后人把传统习俗给“跑偏”了。 现代社会,人们应该能够选择健康、文明的生活和处事方式。因此,即使轨道交通管理部门释放了为民、便民的善意,但为了自身和公共安全计,市民也可以让度这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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