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慈检)慈溪市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室”近日在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成立的首家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将他们放在社会上无疑是一颗颗危害性极大的“定时炸弹”,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这类精神障碍患者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并在必要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据悉,该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室主要职责是对强制医疗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执行进行检察监督;接待强制医疗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来访,并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为强制医疗执行机构提供强制医疗法律咨询等相关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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