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近期,“蒜你狠”再次发威,产量下降、供求不平衡是这波“蒜你狠”行情的决定性因素,但其中也不乏投机者的推波助澜。投机者通过自买自卖、制造价格假象等多种手段哄抬价格,有小户炒家直言“今年投了100万元,差不多挣了100万元”,大户炒家的资金甚至过亿元(4月18日《宁波日报》)。 另据山东媒体报道,山东储蒜商陈先生从去年5月开始进货,存了185万公斤大蒜,全部卖完后,至少能赚600万元。他的蒜有的是以每公斤0.75元“吃进”的,出货价最高时达到每公斤3.5元。他“赚得还算少的”,有的储蒜大户存了上万吨干蒜,挣了上亿元。综合上述新闻,不难发现,“蒜你狠”很难说全是“蒜周期”所致,也有储蒜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因素,需要相关部门干预甚至予以打击。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哄抬物价等价格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则规定: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虽然市场经济下,经营者可以趋利存货,但通过囤积居奇,尤其是以自买自卖来制造价格假象,加剧价格的波动幅度,扰乱市场,是不容许的。 6年前,以大蒜、绿豆为代表的多种农副产品在短期内轮番成倍涨价,“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由此而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为是游资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迅速派出人马实地调查取证,各地发改委也积极响应,还揪出两个炒作牟利典型给予了重罚。如今“蒜你狠”重出江湖,相关部门显然不能出现“监管疲劳”,该伸出有形之手予以有效干预,毕竟“菜篮子”关乎民生。 当然,打击囤积居奇者只能治标。在这场“蒜你狠”涨价潮中,赚到大钱的是储蒜商,吃亏的是消费者,农民没受到多少益处。要治“蒜你狠”的本,还得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防止菜贱伤农,增加农产品总量供给;要压缩中间商涨价权和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为保证农产品供应并稳定价格,防止经营者囤积居奇,对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也应制定一个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