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宁波地区水产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宁波地区水产供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离休干部李东昌同志(原行政十四级,享受厅级待遇,副省(部)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4月8日在宁波逝世,享年90岁。 李东昌同志是山东陵县人,1943年就读于山东德州抗日高校,194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陵县金库会计、财政科总会计,南下二大队六中队后勤负责人,参加过渡江战役,荣立二等功一次。解放后历任浙江省绍兴县财粮科副科长、绍兴专署土产公司经理、绍兴市财委副主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波专署商业局局长,余姚县委书记处书记、余姚县委副书记,象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组长、象山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宁波地区水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宁波地区水产供销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宁波地区水产局党委副书记,浙江省水产供销公司宁波中转站经理、党委书记,1988年5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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