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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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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研人员获得
与贡献相匹配的尊严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在《北京日报》刊文指出,科研劳动是智力密集型的劳动,科研人员普遍存在着过劳、早衰的情形。在我国,广大科研人员为科技进步和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科研活动中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每时每刻都在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如果科研经费不包括科研人员的劳动报酬,于情于理,有点说不过去。当然,在承认科研人员劳动报酬的同时,应当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促进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尽快缓解当前科研经费预算过于死板、尽快解决科研经费报销困难方面的问题,让目前已经立项的资金能够尽快得以使用,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同时,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尽快解决科研人员经费使用失去自主权的现实问题。应该许可他们在科研经费的使用方面,比如劳务费支出方面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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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