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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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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不是揽权

  叶帆在《人民日报》刊文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包括“加强”和“改善”两层涵义。加强党的领导,前提是改善党的领导。而一些领导干部一讲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脑子里其实就只有“加强”二字,把“加强”又简单等同于揽权,事无巨细都要管,似乎管得越多、管得越细就越能加强党的领导。

  这显然不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初衷。而且,有的领导干部假借加强党的领导,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甚至搞权力寻租。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美其名曰是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实际上是在破坏司法公正。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该让市场说了算的事情非要自己说了算,美其名曰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实际上是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这样的“加强”,实际上是在损害党的领导,也是腐败的诱因。

  因此,必须明确,加强党的领导不是大权独揽、唯我独尊、包打天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指出的,“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要真正加强党的领导,首先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没有“改善”作为前提,“加强”就是一厢情愿,结果党的领导可能就是“加而不强”甚至“外强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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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