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5月06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惩治违法
就该多些“动态执法”

  易其洋

  

  近日读报,看到两则消息,生出一个想法。两则消息:一则是,“五一”小长假期间,广州交警首次使用无人机巡逻,重点针对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进行抓拍;另一则是,5月4日,上海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正式启用,市民对于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可上传到举报平台,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一个想法是:惩治交通违法行为,就该有这样的“动态执法”。

  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挤,再加上有人“尊警不遵法”,在有交警和摄像头的地方规规矩矩,而在“不会被拍、被抓”的地方,则随意变道,拼命按喇叭,滥用远光灯,占用自行车道、人行道停车,闯红灯……更是加剧交通拥堵,引发不少矛盾和怨言。

  出现这种怪像,与我们的执法能力不足和执法方式落后有很大关系。摄像头再清晰,也不可能覆盖所有路面,交警执法再严格,也不可能站满所有街道。再说了,警力本就严重不足,只能多布置在更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十字路口,除非有人打电话举报,平日里几乎看不到交警巡逻执法。这样的执法,应该算是“静态执法”“被动执法”。相对而言,车辆是动态的,好多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动态的。以“静态执法”查处“动态违法”,很容易挂一漏万,或者心有余而力不足。

  如果说是因为力量不足,不得不“静态执法”的话,那么,广州和上海的做法,就是借用外力来弥补这一不足。外力,一是科技的力量,像使用可以遥控的无人巡逻机,一两个交警站在那里,就可以监控和查处一大片区域内的违法车辆,省时省力;二是群众的力量,交警不可能哪里都有,但群众是汪洋大海,鼓励市民举报违法行为,“摄像头”就无处不在,相当于撒开了天罗地网,触角伸向了角角落落。不能不说,这不仅“壮大”了执法力量,节省了执法成本,也利于改善和摆脱“静态执法”“被动执法”的窘境。

  当然了,一旦借助和使用了外力,就能节省不少警力,节省下来的那些警力,更应该用于“动态执法”“主动执法”。看欧美影视,常见这样的镜头:一有人超速或违法,后面立刻会警笛声大作,驾车追来的警察(不光是交警)就好像等在那里一般(其实人家一直是在街头巡逻)。看到过报道,对于一些商家制造的噪音污染,台湾执法人员不是坐等有人举报了再去查处,而是拿着噪音检测器在大街上逛来晃去,一有商家吆喝声、叫卖声超标,立马取证、处罚。

  我们这里,一时间不可能达到这样的“高度”,但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据说,北京、杭州等地也在谋划,想借鉴广州和上海惩治交通违法的做法。不光是惩治交通违法,查处任何一样违法违规行为,都需要多些“动态执法”“主动执法”,改变“撞上枪口才查处”“群众想举报也很难”等被动和懒惰状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