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顾晓炜)近日,鄞州区环保局对洞桥镇某塑胶企业跟踪督查时发现,该企业仍未停产,根据相关法规依法对企业的喷漆车间及其相关设备予以查封。这是鄞州区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的一个实例。 今年3月,有村民向鄞州区洞桥镇环保站举报:位于程家村的某塑胶企业生产中偷排废气,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接报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迅速联合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喷漆车间进行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制造,未经环保审批,喷漆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排,无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当即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如何将环境执法延伸至基层?去年11月,鄞州在全市率先建立了23个镇乡(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站。同时,建立以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分管环保负责人为副网格长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镇乡(街道)的环境保护工作站由所在镇乡(街道)直接管理,区环保局对镇乡(街道)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全区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镇联动、齐抓共管”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同时,该区环境执法的装备有了“新式武器”。环保局全部执法车辆安装车载录像仪,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并进一步加强公检法环四部门建立起来的联合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机制,提高了案件执行率。 全区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去年至今,全区累计检查企业5000余家次,开展“亮剑”执法行动16次,实施专项检查30次,开展错时错地(联合)执法45次。去年初,在全市率先实施新环保法施行后的第一起查封扣押案件。全年累计采取查封扣押27次,总数列宁波市首位。对全区200余家企业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因环境违法行为向公安部门移交刑事(治安)案件1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3人,行政拘留2人,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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