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宁波新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5月09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履职到不到位、廉政失不失位,风险指数来测评

余姚鹿亭“三定”把好“廉政关”

  本报讯(记者黄剑跃 余姚记者站谢敏军 通讯员罗剑钦)干部个体每违反一次效能建设扣2分,每被有效信访一次扣2分……今年初以来,余姚市鹿亭乡在该市率先实施“定责、定性、定量”为主要内容的“三定”工作法,细化量化党风廉政的“两个责任”,实现对乡村两级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廉政监督的广泛化、重点化和科学化。

  鹿亭乡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首先明确了乡领导班子与各村书记的责任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责任范围和责任对象,并一一明确相应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同干部以分色建档的方法进行分类监管,将存在受到党政纪处分等5种情况的干部列入红色监管名单,将存在被有效投诉但够不上纪律处理等4种情况的干部列入黄色监管名单,其他干部为蓝色常态监督对象。

  在目标定责和分类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定量考评。鹿亭乡将所有考评对象分为领域类(分管的职能办线)、区域类(行政村)和干部个体类,并梳理出相对应的指标及考评内容、扣分标准。如对干部个体以倒扣分的形式确定了效能建设、纪检信访等4个个体“风险点”,同时干部个体担任直接责任人或分管责任人的具体领域和区域内出现廉政风险时也将进行扣分。在一个年度内,根据扣分指数的不同,对考评对象分别采取廉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纪律处理等措施。

  通过廉政风险指数测评,进行更为科学的定量监督,到目前为止,鹿亭乡已有2名乡村干部因效能建设和日常行为等方面的问题被诫勉谈话,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乡村两级干部在履职过程中的廉政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鹿亭乡晓云村党支部书记方建刚说,今年初以来,乡上各条线干部下村更勤了,对村庄整治工程建设等廉政重点领域更是加强了把关指导。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