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贤潮 4月22日晚,辽宁大连交警查酒驾时拦下一辆轿车,没想到,司机下车后拔腿就跑。被交警抓到后,司机直接跪倒在地,磕头:“我跪求你了,大哥!兄弟以后为你赴汤蹈火……”检测显示,司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76毫克,属酒后驾驶,他被处以1500元罚款,记12分(5月16日澎湃新闻网)。 为了逃避处罚,当事司机竟向交警下跪磕头,交警仍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没有动恻隐之心而将执法“打折”。笔者以为,这无疑是一堂很好的普法实践课。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因此,该交警的严格执法给执法者树立了良好榜样。现实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一些执法者“见到利益抢着上,得罪人的事争着让”,导致不少法律停留在纸面上,不能真正落地。 相对于单纯的宣传说教,严格执法有着直达人心的力量。需要看到的是,我国法治建设仍在路上,公民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再加上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一些人违法了不是乖乖去接受处罚,而是想着找关系、走后门,妄图洗脱“污点”,逃避法律制裁,而这也给执法造成了不少障碍。交警严格执法,是培养公民规则意识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引导大家养成守法习惯。 酒驾违法之所以能被严格执行,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标准及处罚方式作了细致规定,增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也降低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了法律成为“橡皮筋”。如酒精含量多少为酒驾、罚款多少、扣几分等,这些刚性指标使得法律对谁都“一视同仁”,不会出现“看人下菜碟”,保障法律执行到位。这对立法者制定和完善法律也有启示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每个人的不懈努力,尤其少不了“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执法队伍和深入人心的普法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酒驾司机跪求交警无效”,不失为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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