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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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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谣言为何总有人上当?

谣言善用这几类包装手法,“辨谣”可参考这些“指标”

  微信谣言,大家都清楚其危害,但每次还是会被各种“标题党”信息骗进去,无形中扩散了谣言。微信谣言屡禁不止并使人屡屡上当,除了其背后有黑色利益链条外,还与其包装手法有很大的关系。记者调查发现,微信谣言传播的套路基本是固定的,市民辨别信息真伪可参考这些“指标”。

  孩子“失踪”是被抢?又是谣言作怪

  4月11日,鄞州公安分局鄞江派出所对外发布消息,称“男孩在4月10日晚上去菜场打包两份炒面,然后被抢”是谣言。

  4月11日上午7时许,家住鄞州鄞江镇沿山村的梁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从10日傍晚开始,他儿子就不见了,找了一个晚上都没找到人,请公安机关帮忙。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立即介入调查,同时向鄞州公安分局发布协查请求。

  正当民警调取监控,全力查找男孩踪迹时,微信朋友圈里有一条信息火了,也是请求好心人帮忙的。这条信息最初是由家长发布的,但在扩散途中被人“加料”了:“据说是去菜场打包两份炒面,然后就被抢走了。这个小孩就住在我家隔壁……”这条“加料”信息果然被大量关注并转发了。

  “我也有朋友转发这条信息了,看到后我马上告诉她,这是谣言,孩子我们刚找到。”鄞江派出所一民警说,他们在监控中发现该男孩踪迹后就开始分路寻找,后来又在一工厂监控中找到了新线索。顺藤摸瓜,终于在11日下午3时30分许,在鄞江镇沿山边家山上找到了男孩。

  孩子“失踪”的理由也并非“被抢走”,而是他贪玩耽误了回家时间,又怕被父母教训因而留滞山中过夜,不敢回家。随后,警方发布权威信息,指出“被抢一说”是谣言。最终,朋友圈变得风平浪静,谣言不攻自破。

  近年来,这样的微信谣言不少,仅今年年初我市就有一名小伙因传播疫情谣言被处罚。1月11日,在甬打工的19岁安徽籍男子陈某从一朋友处听说鄞州云龙那边出现禽流感,便想到之前广东那边也有类似的事情,遂上网搜索了相关信息并进行修改。除了地名把广东改为云龙外,他还自行“加料”:“550只家禽死亡,一人得病死亡,同时医生隔离”。之后他将这一假信息群发给了微信中的127名好友。而陈某的好友们又将这一假消息进行了转发,最后谣言泛滥,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微信谣言的常用套路有这些

  微信谣言,为何总是有那么多人被骗,其实这与其包装手法有很大的关系。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曾作过一次数据统计:去年12月8日至14日七天时间,全国各类重大谣言22起,其中全国性传播的有5起。这些微信谣言中,涉及社会安全的有10起,交通出行的有5起,环境污染的有2起,公共政策的也有2起,政务法制和日常生活以及经济发展各1起。

  传播较广的三大谣言分别是“在飞机上拍到恐怖霾层”、“《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公布”以及“最高法紧急下令‘枪下留人’”。从中可以看出事件主题越重要但越模糊,产生的谣言数量及其传播效果就会越大。

  而谣言的制作套路一般有几种:第一种,旧闻翻新并嫁接。比如所谓的恐怖霾层照片,出自2014年,是当时一位乘客在飞机上拍摄,当时用的描述是含霾云顶。但被“有心人”更换时间以及地点后,就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第二种套路,歪曲甚至伪造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公布”的表格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过,最后人社部出来表态,称表格是假的。这个谣言的产生反映出公众对退休年龄制度更改的高度关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澄清规定与细则,挤压谣言滋长的空间。

  第三种套路,他人信息恶意误读。有时,谣言制造者会选择媒体上的新闻或者其他网民发布的信息,截取其中部分,断章取义甚至偷换概念,然后刻意取个耸人听闻的标题,以此来吸引广大网民的注意。而事实上,其传播的信息本身就有误导倾向。最典型的就是去年我市有位孩子妈妈发布的善意提醒,结果被人恶意曲解,最终变成了“抢小孩”谣言。

  “除了这几种常用包装手法外,还有‘真实信息里面添加私货’,往往用‘据说’等词汇,然后又会假称自己是当事人的谁谁谁,以此增加说服力。”民警说,上述的案例就是如此。

  微信成“谣篮”,屡禁不止背后有利益链

  惊悚的标题、夸张的配图,如今已经成为微信谣言的“标配”。同时,谣言也学会了“精准投放”,一天中的傍晚、一周中的周四、一年中的寒暑假,已经成为微信谣言爆发的高峰期。因为这些时间往往是人们比较放松、休闲的时间,谣言可以“乘虚而入”。

  微信谣言屡禁不止,其背后的原因大致有几类:第一,抱有善意目的的提醒。比如“今起我市高清摄像头将拍摄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但谣言终究是谣言。第二,纯粹是好玩,或者唯恐天下不乱。这类是目前微信谣言的大户,杀伤力大,极容易引起社会恐慌。

  此外,还有包含有商业目的的吸粉行为,最典型的就是“食品安全类谣言”。要知道,微信公众账号的粉丝数量和内容阅读量,通常与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以及公司的广告收入是密切相关的。而发布耸人听闻的内容,很容易成为拉动阅读量的一种方法。

  曾有媒体进行过调查,发现利用微信公众号传谣已呈现公司化运作趋势,背后则清晰地呈现出一条各家微信运营公司借谣生利的商业模式,其中也不乏一些大型食品企业炮制谣言恶意竞争。

  而这类谣言通常是由专业的“段子手”编造出来的,往往采用“真中有假”的方式来迷惑人。而个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常会抱着“不管真假,提醒总没错”的心态去转发,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利用。

  微信谣言难遏制,背后凸显管理难题。如今,对于微信谣言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刑法修正案(九)》就明确规定了造谣及传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刑事处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对情节较轻的造谣行为有相应的处罚。但在实际操作中,常会碰到各类尴尬事,事情澄清了,却难查源头之人,因为微信无界限,甚至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已被人改了好几手。

  遏制乱象,要多在“人”上下功夫

  要遏制微信谣言的乱象,并避免被其忽悠,除了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创新破案方式外,谣言涉及的职能部门的新闻素养也亟须提升。为什么有些微信谣言会越演越烈,这与某些部门反应迟缓,辟谣不及时有很大的关系。后续影响也是极大的,不仅网民会怀疑其真实性,甚至会出现辟谣速度始终比谣言传播慢一拍的局面。

  此外,网民也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学会辨认谣言。“几亿人不知道的秘密”“转发一次拯救N人”“属X(生肖)的注意啦”……有网友总结了微信谣言标题的一些惯用句式,发现微信谣言的几大特征较为明显。

  第一,善于唤起死亡威胁,并容易引起受众恐慌。这类谣言中,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片,往往会引起微信用户心惊胆战的不安全感,最典型的就是频发使用“致癌”一词。

  第二,常以夸张性描述突出事物的重要性和严重性。这类谣言通常具有夸张的描述或者断言,比如“之最”“第一”等,以此强化问题的严重程度,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第三,消息源与主题相关性弱,事实依据模糊。很多发布微信谣言的公众号其注册时的定位和“谣言”主题没啥关系的。

  第四,重复性传播明显。同一个事件可能会被“加料”并更换地点后又在不同的地方传播。

  因此,市民在转发相对重要的信息时,要多看看其行文模式,如果能与上述的套路对上,那就要谨慎了,以免被人“当枪使”。要时刻谨记,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对于“网络传谣”也是要严惩的。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包娇娇 黄一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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