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5月17日下午,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19位见义勇为市民受到表彰(5月18日《宁波日报》)。 西汉思想家董仲舒曾经说过,“义谓天下合宜之理,道谓天下通行之路”。见义很容易,道理谁都懂,只要一个人有正确的道德观念,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哪些是“合宜”该做的显而易见。但勇为则很难,面对歹徒的尖刀,面对汹涌的江水,谁也没有独门绝技,谁都知道危险重重,“为”确实需要临危不惧的勇气,需要不讲得失的担当。 在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有的人退缩逃避,有的人远远观望,一念之间想到的是“我不行,还是让别人上吧”。而英雄则不同,有的冲进了熊熊火海,有的跳进了湍急水流,不是深思熟虑,没有功利权衡,他们只有一念,就是在危急关头、关键时刻,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地保护他人、维护正义。 这一念,是人性正气,是道德本能,是情操品质。路见不平一声吼,是人们对侠义精神的追求。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险境,面对不可预测的风险,功夫高强,轻而易举化解危机的“侠士”不常有,本为凡人,历尽艰难甚至献身的“勇士”则常有。 这次表彰的19位见义勇为市民,有像张合成这样的人,因为见义勇为而献出了生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大家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也有像郑海波这样的人,勇救落水女孩,面对表扬却觉得不好意思,一再说“小事情,真的是小事情,就不用多提了”。事实上,这个社会不仅需要为常人所不敢为的“勇士”,更需要常人不愿为而为的“好事者”。 见义勇为不仅是与冷漠自私相对的一种高尚品质,还是一种精神契约。人是社会的人,自来到这个世间,就在无形中与社会订下这一精神契约。因为谁都有可能遭遇危险和困境,谁都有可能成为弱者,如果我们在别人危急的关头不援助,难保自己不会吞咽下独立无援的苦果。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弱济贫、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但毋庸讳言,当今社会,这种精神契约和道德风尚有所欠缺,人与人之间有过重的防范意识。防护窗、高围墙随处可见,但我们的生活并不安全,因为我们不可能把自己禁锢在一个空间。社会的安宁与美好,更无法仅仅依靠警察等力量来维持。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大家打开心灵之门,改变“我是来打酱油”的冷漠,丢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观者心理,对他人充满慈悲和同情。见义勇为者“关键时刻站得出来”“该出手时就出手”,就是在用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次表彰的勇士们,无疑让我们看到了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舍己为人、无私无畏的高尚风范,大义凛然、慷慨赴难的浩然正气,让我们看到了传统文化的传承,看到了民族精神的发扬。而这一切正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和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内容,他们理应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通过向他们学习,把见义勇为转化成群体共识。 英雄就应该有鲜花,榜样就应当受表彰。过去发生的一些英雄“伤身又伤心、流血又流泪”的事件,让人们产生了一些道德焦虑。“英雄流血又流泪”不应成为正义社会、法治社会的新闻,英雄尽到了他们的社会责任,社会也有责任让英雄无后顾之忧。只有给予见义勇为者以奖励、抚慰,才能让英雄义无反顾,让跟随者一往无前。 见义勇为者是我们社会上最可亲、最可敬的人。《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及《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就是我们给见义勇为者的承诺,与英雄之间所订的精神契约。我们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保障机制,把相关的政治经济待遇和优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民争行义”要从厚待英雄开始。厚待英雄就是倡导社会正气的氛围,厚待英雄就是育肥正义成长的土壤。只有厚待英雄才能营造 “人人赞扬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和传递崇尚正义、敢于奉献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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