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四明周刊·记忆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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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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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母亲的“三寸金莲”说起

  母亲的小脚。
  2013年初,在云南建水县山村拍到了“正宗”的三寸金莲。这是作者最后所见的小脚。
  (桑金伟 摄)

  桑金伟 

    写这篇文章时我流泪了。

  之所以流泪不能自控,是我每每将她的小脚和其为我们挑起生活重担联系起来回忆。过去每个女人都不会把自己丑陋的小脚裸露给别人看,做儿子的又当别论。

  缠脚即缠足、裹脚,就是把女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其畸形变小。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的。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就已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考证,北宋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习俗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

  缠足时,最高的“境界”也是最大的痛苦,就在于要使脚达到双曲弓弯,即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曲到最大的弯度,达到形如莲瓣之状。要把关节弯曲到极限,扭伤、脱臼不可避免。据载,更有甚者,为裹出特别纤小的金莲,不惜使出血腥残忍的手段,如:夹竹片,石板压迫,裹入碎瓷,用棒捶打等。当然这些不可思议的裹法,是极端的例子,令人毛骨悚然!但即便是使用一般的方法,也是“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啊!

  “三寸”,若用现代长度单位换算是不到10厘米,是不可思议的尺寸。相比之下,我母亲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三寸金莲”,而且她的小脚弓弯度也不足。母亲1915年出生于慈溪浒山近郊的中农人家,我父亲是浒城内的工商人士,倘若没有母亲的小脚,他们可能不会成婚,尽管1915年放足的举动已风起云涌。而我的岳母,她1914年生于鸣鹤,在其竭力的挣脱下终于没有缠足。我母亲的缠足不“达标”,我岳母的逃避缠脚,正是在提倡“天足”、呼吁放足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

  让我们回顾这一历史大背景。缠脚是汉族的习俗,“满人”没有,清初朝廷也试图禁止缠足,但这种根深蒂固的恶习一朝一夕难以改变,后来只得作罢。在清末的天足运动之前,官方和民间都有反对缠足的呼声。清末更认为它与鸦片同害,列为禁政,然而缠足之俗牢不可破,官方的天足运动始终收效甚微。清末维新人士对天足运动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梁启超曾在《新民丛报》上著文说:“中国女子缠足,其刑若斩胫”。康有为给光绪皇帝上折:“请禁妇女缠足……”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一月,上海发起成立中国天足会。这是一个禁止缠足、提倡放足的民间社团组织,并出版《天足会报》,广为宣传呼吁。后在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并发展迅速。所谓“天足”即未缠裹之天然足。1912年,孙中山先生颁布了一道禁止缠足的命令,但他的共和政府实在短命,这道命令未曾落实。

  据说,辛亥革命后,余姚县也成立放足委员会,不久一些乡镇亦成立了类似的组织。在采访中有老人回忆:白沙路(现慈溪市白沙街道)也成立了“放脚会”,民国初年,放脚会在白沙塘头庵内开大会动员放脚。

  缠足缘于审美观的偏差,自古以来形成了男子娶妻以小脚为荣的习俗,进而造极到非小脚女子不娶之恶习。据说李鸿章属僚拜见李母,李鸿章因母亲脚大,便在一旁竭力用袍袖掩盖她的双足。李在当时可谓是最“洋化”的人了,但在此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习俗。习俗之顽固可见一斑。

  进入20世纪,“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观,缠足这一恶习逐渐丧失了市场。在红四方面军队伍中,有六千娘子军迈开“文明脚”,在拥有飞机大炮的强敌围追堵截下,长驱万里,用热血谱写出划时代的放足歌。天翻地覆的中国革命,使妇女们付出牺牲的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缠足在中国大地上最终被彻底革除了。

  1952年我父亲病故,不识字的母亲顶替父亲成为公私合营的资方代理人而进了商店,后成了县“五交化”公司的职员。那时小脚已成为封建的象征,为了减少小脚引起的注目,母亲穿着比脚大得多的鞋,鞋头里总是塞着一团棉花。“文革”中,母亲更是受了很多的罪,好在她是个坚强的人。

  写到此,我想起了北大教授夏晓虹在《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导言”中写的一段话:“身处晚清,男性涉及的社会问题,女子无一能逃脱;在此外,女性更有诸多必须独自面对的难题。因而,将女性的生存状况作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确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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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